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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林属鼠起名(《红楼百问》之四二七)

发表于:2023-05-10 09:52:34 来源:村晓起名网 浏览:

“多姑娘”到底是谁媳妇?

第六十四回写:“贾珍又给了一房家人,名叫鲍二,夫妻两口,以备二姐过去服侍。”通行本文字与此相同,不过在文后出了一个校记:

“贾珍又给了一房家人,名叫鲍二,夫妻两口,以备”,原作“只是府里家人不敢擅动,外头买人又怕不知心腹,走漏了风声,忽然想起家人鲍二来。当初因和他女人偷情,被凤姐儿打闹了一阵,含羞吊死了。贾琏给了二百银子,叫他另娶一个。那鲍二向来就和厨子多浑虫的媳妇多姑娘有一手儿,后来多浑虫酒痨死了,这多姑娘儿见鲍二手里从容了,便嫁了鲍二。况且这多姑娘原也和贾琏好的,此时都搬出外头住着。贾琏一时想起来,便叫了他两口儿到新房子里来,预备”这段文字仅程甲本所独有,文中写多混虫已死,与脂本第七十七回有多浑虫出现不合,因从梦稿、蒙府、戚序、甲辰本改。

文中所引原本文字,己卯本、程甲本与此相同,从这一段文字来看,确实与以后的文字不合。我们先来看一下位“多姑娘”的出处来历。第二十一回写:

不想荣国府内有一个极不成气破烂酒头厨子,名唤多官,人见他软弱无能,都唤他作多浑虫。因他自小父母替他在外娶了一个媳妇,今年方二十来往年纪,生得有几分人才,见者无不羡慕。他生性轻浮,最喜拈花惹草。多浑虫又不理论,只是有酒有肉有钱,便诸事不管了,所以荣宁二府之人都得入手。因这个媳妇美貌异常,轻浮无比,众人都唤他作多姑娘儿。如今贾琏在外熬煎,往日也曾见过这媳妇,失过魂魄,只是内惧娇妻,外惧嬖宠,不曾下得手。那多姑娘儿也曾有意于贾琏,只恨没空,今闻贾琏挪在外书房来,他便无事也走两三淌去招惹,招惹的那贾琏似饥鼠一般,少不得和心腹的小厮们计议,合同遮掩谋求,多以金帛相许。

这里的多姑娘是多浑虫的父母自幼为他在外面娶的媳妇,她不是荣宁二府之人,她与多浑虫过得是一种井水不犯河水的生活。在第七十回,多浑虫和这位多姑娘再次出现:

这晴雯进来时,也不记得家乡父母,只知有个姑舅哥哥,专能庖宰,也沦落在外,故又求了赖家的收买进来吃工食。赖家的见晴雯虽到了贾母跟前,千伶百俐,嘴尖性大,却到还不忘旧,故又将他姑舅哥哥收买进来,把家里的一个女孩子配了他。成了房后,谁知他姑舅哥哥一朝身安泰,就忘却当年流落时,任意吃死酒,家小也不顾。偏又娶了个多情美色之妻,见他不顾身命,不知风月,一味死吃酒,便不免有蒹葭倚玉之叹,红颜寂寞之悲。又见他器量宽宏,并无嫉衾妒枕之意,这媳妇遂恣情重欲,满宅内便延揽英雄,收纳材俊,上上下下竟有一半是他考试过的。若问他夫妻姓甚名谁,便是上面贾琏所接见的多浑虫、灯姑娘的便是。

此时,多浑虫外头去了,那灯姑娘吃了饭去串门子,只剩下晴雯一人在外间房内爬着。

这里的文字显然与前面文字相抵牾,首先多浑虫没有死,他始终与多姑娘一起过日子。其次多姑娘并不是他的父母自幼为他在外面娶的,而是赖大家的奴婢,经赖大家的配给了多混虫。再次她的诨号也改了,不叫“多姑娘”,成了“灯姑娘”。这样明显的矛盾,显然难以解释,故此无论周汝昌校本还是通行本,都没有取庚辰本、己卯本的文字,而是取了梦稿、蒙府诸本的文字,均作“贾珍又给了一房家人,名叫鲍二,夫妻两口,以备二姐过去服侍。”这样一来表面看以上的矛盾消除了,可是又出现新的矛盾。我们来看一下鲍二的身份。第四十四回,小丫头对凤姐说:“二爷也是才来房里的,睡了一会醒了,打发人来瞧瞧奶奶,说才坐席,还得好一会才来呢。二爷就开了箱子,拿了两块银子,还有两根簪子,叫我悄悄的送与鲍二老婆去,叫他进来。他收了东西,就往咱们屋里来了。”同回回末写鲍二家的吊死之后,“贾琏一径出来,和林之孝商议,命人去作好作歹,许了二百两银子才罢……又提己给鲍二些银两,安慰他说,另日再挑个好媳妇给你。鲍二又有体面,又有银子,有何不依,便仍然奉承贾琏,不在话下。”由这个描写来看,鲍二分明是荣府内的仆人,他怎么一下子又成为宁府的人,须由贾珍调派?

于此可知,关于鲍二和他的媳妇多姑娘,是一篇混乱文字,怎么弥缝也难以圆成其说。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首先应该归咎于这一回书原本没有,是根据别的本子抄补而成。对此周汝昌先生在第六十七回有一个说明:“雪芹真本原缺第六十四、六十七、七十九、八十回未及补作,今存古抄本有此四回文字,乃另笔后补者。四回文字比照而观,第六十四回较为接近原笔,故仍进行汇校,其他三回则无汇校必要,只取‘戚序本’第六十七回及‘蒙府本’第七十九回、八十回文字聊作充数。本书仅将上述三回文字用仿宋体排出,未予汇校,读者鉴之。”这就是说第六十四回本是别本文字,系他人所作,非雪芹原笔,故而有此矛盾。可是我们看第四十五回,贾珍对鲍二说:“你还是个有良心的小子,所以叫你来伏侍,日后自有大用你之处,不可在外头吃酒生事,我自然赏你。倘或这里短了什么,你琏二爷事多,那里人杂,你只管去回我,我们弟兄,不比别人。”从这个口气来看,这位鲍二分明是贾珍手下的人,与第六十四回梦稿诸本的文字接榫。

这样一来就更让人糊涂,既然这一回文字非雪芹原笔,那么是何人所补,是何人有此手笔,能与雪芹原笔不差分毫?仅从文字来看,我就不相信这一回的文字非雪芹原笔。可是如若是雪芹原笔,又为何出现这种矛盾现象?我推测,这一回确实为雪芹原笔,所以出现这种矛盾,完全是修改未能最后完成所致。在原稿中,本来没有鲍二和他的媳妇这两个人,这两个人的事情原本是多浑虫和多姑娘的事情。贾琏与多姑娘有染,是正月的事情,凤姐过生日,是九月初二,事情刚刚过去九个月,贾琏的身上还保存着多姑娘的头发,他不会就此罢手,定会千方百计与之约会,趁着凤姐过生日不在家,他想叫来的,应该是多姑娘。

而鲍二家的,此前一字也没有提及二人有染,突然就把她叫来了,叫来就让凤姐发现了,于是便死了,与雪芹千里伏脉的写法不符。按雪芹原本设计,与贾琏幽会,上吊死了的应是多姑娘,而非鲍二家的,可是后来考虑多姑娘和多浑虫以后还有用处,便临时设计了鲍二和他的媳妇。这个用处,就是让他们在晴雯死的时候起一些作用。因为在小说原本中,晴雯的身份应是奴才头儿的女儿,属于奴才里面的高级人士。第二十六回,小丫头佳蕙说:“可气晴雯、绮霞他们这几个,都算在上等里去,仗着老子娘的脸面,众人都捧着他们。”可知晴雯原本出身不如现在之低微。而小红在第二十四回中写的是“原来这小红本姓林,小名红玉,只因玉字犯了林黛玉、宝玉,便都把这个字隐起来,便叫他小红,原是荣国府中世代的旧仆,他父母现在收管各处房田事务。”可是到了第二十七回,她又成了林之孝的女儿。很明显,在原稿中晴雯可能是林之孝的女儿,作者在修改过程当中,为了突出晴雯身世的悲剧性,把她的身世改成不知父母,只有一个姑舅哥哥多浑虫,而把小红给了林之孝当女儿。林之孝两口子在整个荣府都是赫赫有名的人物,一般人不敢惹,如果小红原本就是林之孝的女儿,秋纹、晴雯等人岂敢对她那样歧视欺压?

对此,我们可以更加明确地认定,雪芹确实是在一部旧稿的基础之上做了大量增订修改的工作,这种增订修改实际等于重新创作,仅仅人物身份、人物关系就处于不断的调整当中,这种调整工作始终没有结束,故而出现这样多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