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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姚的男孩起名三才五格(派大星)

发表于:2023-05-09 17:29:51 来源:村晓起名网 浏览:

派大星

孝经

题解

《孝经》是中国古代儒家最重要的经典之一,关于书名,东汉大经学家郑玄在《孝经序》中这样说:“《孝经》者,三才之经纬,五行之纪纲。孝为百行之首,经者不易之称。”关于《孝经》的作者,历来说法不一,代表性的观点有如下几种。

第一,孔子自撰。如《汉书·艺文志》说:“孝经者,孔子为曾子陈孝道也。”《白虎通义·五经》:“(孔子)已作《春秋》,复作《孝经》何?”郑玄《六艺论》:“孔子以六艺题目不同,指意殊别,恐道离散,后世莫知根源,故作《孝经》以总会之。”从《孝经》的字面看,这是一个直观的印象,因为《孝经》通篇都是“子曰”。汉代儒生大多持这一见解,后世信奉此说者代不乏人。但南宋时已有人怀疑是出于后人附会。

第二,曾子所录。司马迁《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说:“孔子以为(曾参)能通孝道,故授之业作《孝经》,死于鲁。”孔安国《古文尚书·序》也说:“曾子躬行匹夫之孝,而未达天子、诸侯以下扬名显亲之事,因侍坐而谘问焉。故夫子告其谊,于是曾子喟然知孝之为大也,遂集而录之,名曰《孝经》。”

第三,七十子之徒遗书。宋司马光《古文孝经指解·自序》中说:“圣人言则为经,动则为法,故孔子与曾参论孝而门人书之,谓之《孝经》。”《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也认为《孝经》是“七十子之徒之遗书”。

第四,曾子门人编录。朱熹《孝经刊误》说《孝经》:“夫子、曾子问答之言,而曾氏门人之所记也。”

第五,子思所作。王应麟《困学纪闻》:“子思作《中庸》,追述其祖之语,乃称字。是书(指《孝经》)当成于子思之手。”

第六,汉代儒生所伪造。宋代学者就开始怀疑《孝经》为孔子本人或曾子所作,清代姚际恒《古今伪书考》认为《孝经》是汉儒所伪造。

从思想内容上看,《孝经》与《礼记》及《大戴礼记》中有关曾子的思想有着明显的传承关系,甚至某些文字都相同,因此当代大多数学者都将《孝经》视为曾子学派的作品。

关于成书年代历来也有争议,现在比较普遍的看法是《孝经》思想的形成不早于战国末期,主要内容形成于战国,但成书一定在汉代,其理由主要有以下两点:第一,《孝经》突出了“以孝治天下”的“孝治”思想,这正是汉代的时代特征。第二,《孝经》一书结构严谨,文字简约,主题突出,这在先秦儒家典籍中是不多见的。

《孝经》一书也有今、古文两个版本,《汉书·艺文志》皆有著录。今天我们看到的十八章的《孝经》是西汉以来流行的主要版本,属于今文经系统,据称出自汉初,河间人颜芝原藏,因为是用通行的隶书字体书写,所以称今文《孝经》。《汉书·艺文志》载:“《孝经》一篇,十八章。”郑玄为之作注。古文《孝经》据说是鲁王坏孔子宅所得古文经书中的一种(即孔壁本),《汉书·艺文志》载:“《孝经》古孔氏一篇,二十二章。”孔安国为之作传。其他除个别文字和虚词差异外,今古文差别不大,所以在汉代一并流行。魏晋南北朝时期,两个版本的《孝经》及郑《注》、孔《传》都在社会上流行。到了唐代,唐玄宗御注《孝经》以今文为主,并颁于天下及国子学。五代之乱郑《注》与孔《传》都亡佚了。宋真宗咸平三年(1000),命国子监祭酒邢昺为唐玄宗的御注作疏。此注、疏被收入《十三经注疏》,成为儒家经学的正统。

《孝经》在古代政治生活中也受到了高度的重视,历代统治者对它都非常重视并极力加以利用,加以传讲。汉代崇尚孝道,以孝治天下,播于田野。汉初以孝廉察举士人,汉武帝增《孝经》立于太学,设孝经博士,使孝道思想成为汉朝统治思想之一。由《孝经》所倡导的孝道文化后来逐渐发生了异化。《孝经》中说,“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使得孝与不孝被纳入了法律条文。有些士大夫把传统的孝道思想变成了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工具,被统治者曲解为顺从和愚孝,对人的毒害甚深,今天必须加以批判,其余毒必须肃清。

当然,今天我们研读传播《孝经》仍然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百善孝为先”,中华民族自古以来以孝行为道德的根源,《孝经》作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论述孝道的书,由于其浓厚的人情味,广泛的群众性,以及它在和谐人群、稳定社会中的巨大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历来的执政者所重视,把它作为实现和谐稳定的法宝。它强调敬老养老,重视血缘亲情,对规范人伦秩序、调节人际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维持社会稳定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在今天仍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孝经》以孔子与其门人曾参谈话的形式,以孝为中心,对孝的含义、作用等问题加以阐述,比较集中地阐发了儒家的伦理思想,全书共分为十八章,将社会上各种阶层的人士——上自国家元首,下至平民百姓,分为五个层级,而就各人的地位与职业,标示出其实践孝亲的法则与途径。依其内容,十八章大致可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自《开宗明义章》至《庶人章》共六章,对孝加以概括性论述,并分五种身份五种角色讲述行孝之方,规定了不同地位的人的孝道标准。这是全篇的宗旨所在,内容重要,虽有侧重与范围等不同,而爱亲敬亲的精神实质是相同的。

第二部分:自《三才章》至《五刑章》共五章,主要讲述孝与治国的关系,强调孝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其中的《纪孝行章》专论孝子应做之事,是对一般意义上的孝的解说。

第三部分:自《广要道章》至《广扬名章》共三章,是对《开宗明义章》中提到的“要道”、“至德”、“扬名”的引申和发挥。因此,这一部分可视为《开宗明义章》的继续。

第四部分:自《谏争章》至《丧亲章》共四章。这部分各章之间内在联系不紧密,而是分别以不同题目对前三部分内容进行发挥和补充。其中,《丧亲章》可视为全篇的总结。

开宗明义章第一

原文

仲尼居[1],曾子侍[2]。子曰:“先王有至德要道[3],以顺天下[4],民用和睦[5],上下无怨,汝知之乎?”曾子避席曰[6]:“参不敏[7],何足以知之?”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8]。复坐[9],吾语汝。身体发肤[10],受之父母,不敢毁伤[11],孝之始也。立身行道[12],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13],孝之终也[14]。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大雅》[15]云:“无念尔祖,聿修其德。[16]

注释

[1]仲尼:孔子,名丘,字仲尼。居:在家里闲坐。

[2]曾子:曾参,字子舆,鲁国南武城(今山东平邑)人,孔子弟子,比孔子小四十六岁。侍:陪伴尊长。

[3]先王:孔子心目中理想的古代圣王,如尧、舜、禹、汤、文、武等。至德:最高的德行。要道:精要的道理。

[4]以顺天下:使天下人心归顺。顺:使……归顺。

[5]用:因此,因而。

[6]避席:席,铺在地上的草席,这里指自己的座位。古人席地而坐,按照礼节,起身回话时要离开所坐的席子,即离开座位表示尊重。

[7]参不敏:参,曾子自称自己的名字,表示尊师之意。敏:聪敏。

[8]教:教化。所由生:由此而产生。

[9]复:回去,再。

[10]身体:躯干为身,四肢为体,指全身而言。发:毛发。肤:皮肤。

[11]毁伤:毁坏,残伤。

[12]立身:树立自身。行道:奉行道义。

[13]显:显耀。

[14]终:最后,归宿。

[15]诗句引自《诗经·大雅·文王》。

[16]无念:反诘语,能不思念?无念尔祖:怎能不想念你自己的先祖。聿(yù):文言助词,无意义,用于句首或句中。修:学习,发扬。其:他们的。

释文

孔子在家里坐着,他的学生曾子坐在旁边陪着。孔子说:“先代的圣帝贤王有最高尚的德行和最精要的道理,通过这些就能够使天下人心归顺,人民因此而和睦相处,上上下下都没有怨恨不满。你知道是什么吗?”曾子站起身来,离开自己的座位回答说:“学生我不够聪敏,哪里会知道呢?”孔子说:“这就是孝。孝是一切德行的根本,也是教化产生的根源。你回原来位子坐下,我讲给你听。人的身体四肢、毛发皮肤,都来自父母,不敢损毁伤残,这是孝道的开始。人活在世上要有所建树,奉行道义,扬名声于后世,从而使父母荣耀显赫,这是孝的最终目标。所谓孝,开始时从侍奉父母做起,中间的阶段是效忠君王,最终则要有建树功绩,成就人格。”《诗经·大雅·文王》篇有诗句这样说:“怎么能不思念你的先祖呢?要继承发扬光大你先祖的美德啊!”

解读

这一章是讲《孝经》传授的缘起,孝道大旨,行孝之方,在全书中具有纲领作用,对孝的意义、内容和表现形式都做了扼要的概括,即使不读下面的17章,只读本章,也能得到《孝经》的基本精神。本章首言孝是“至德要道”,把“孝”看成是天下最高尚的德行和最精要的道理,从而将孝提升到道德修养至高无上的地位。我们可以与《吕氏春秋·孝行览》的一段话相互印证:“孝,三皇五帝之本务,而万事之纪也。夫执一术而百善至,百邪去,天下从者,其惟孝也!”意思是说,孝是三皇五帝治国平天下的根本,是各种事情的纲纪。掌握了一种治国平天下的方法而所有的好事都会出现,所有的坏事都能去掉,天下都会顺从,恐怕只有孝道吧。

接着对孝做了进一步阐释:“夫孝,德之本也”,孝是一切德行的根本,“教之所由生也”,孝是一切教化的源泉。说明孝是人之为人最根本的行为准则,也是教化的源泉所在。

行孝的基本内容是不毁伤自己的身体四肢、毛发皮肤,因为我们的身体是父母给予的,与父母血脉相通,情感相系,因此要爱护我们的身体。《论语·泰伯》载:曾子有疾,召门弟子曰:“启予足!启予手!《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而今而后,吾知免夫,小子!”就是说,曾子有病,把他的学生召集到身边,说道:“看看我的脚!看看我的手!(看看有没有损伤)《诗经》上说:‘小心谨慎呀,好像站在深渊旁边,好像踩在薄冰上面。’从今以后,我知道我的身体是不会再受到损伤了,弟子们!”曾子借用《诗经》里的三句,来说明自己一生谨慎小心,避免损伤身体,能够对父母尽孝。《礼记·祭义》也记载曾子曾经说过:“身也者,父母之遗体也。行父母之遗体,敢不敬乎?”《大戴礼记·曾子大孝》引曾子说:“身者,亲之遗体也。”我们的身体是父母给的,可以说是遗留给我们的遗产,我们要珍惜爱护,保全我们的身体就是在行孝。“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可谓孝矣;不亏其体,不辱其身,可谓全矣。”(《礼记·祭义》)意思就是,我们的身体是父母所生,父母完全给予了我们,我们就要完全回归天地,让父母的这部分遗产得以保全,这就叫孝。怎么叫全呢?不使身体缺损,不让身体受辱,这就叫全。对自己身体的爱护当然不是宣扬自私的活命哲学,而是一种自爱、自尊,自爱是儒家仁爱思想连环上的一个重要环节,自爱使我们可以爱护生命,体现在日常生活中就是生活规律,早睡早起,按时吃饭,注意锻炼,没有不良嗜好,避免自杀、铤而走险、违法犯罪等行为的发生。

孝的最高的表现形式是,通过行孝,名扬天下后世,光耀父母。行孝不是只停留在不毁伤其身,还要进一步提升,要立身立德,做君子,希圣希贤,有所成就,奉行道义,建功立业,让自己的好名声传扬后世,从而使父母荣耀显赫。这种光宗耀祖的行孝观念深深地渗透到了我们民族的意识之中,古人所谓“衣锦还乡”就包含这样的意思在内,《三字经》中就有“幼而学,壮而行,上致君,下泽民,扬名声,显父母,光于前,裕于后”。《儒林外史》第十五回“葬神仙马秀才送丧思父母匡童生尽孝”,马二先生开导匡超人,劝他潜心举业:“贤弟,你听我说。你如今回去,奉事父母,总以文章举业为主。人生世上,除了这事,就没有第二件可以出头。……只是有本事进了学,中了举人、进士,即刻就荣宗耀祖。这就是《孝经》上所说的‘显亲扬名’,才是大孝,自身也不得受苦。”

人在青年时期以侍奉亲人来体现孝道,中年以服务于国君为孝,晚年则表现为立身扬名,成就圣贤人格。唐玄宗《孝经御注》说:“言行孝以事亲为始,事君为中。忠孝道著,乃能扬名荣亲,故曰终于立身也。”这讲得很明白,孝道从奉事父母开始,在家里要养成这颗孝心,孝心养成以后,到了朝廷就叫事君,在事君过程中建功立业,显亲扬名。其实“中于事君”也就是传统说的“移孝做忠”,当然,我们现在解释“忠”不能像过去那样忠于皇帝,而是忠于国家,忠于人民,这是孙中山讲的。

天子章第二

原文

子曰:爱亲者,不敢恶于人[1],敬亲者,不敢慢于人[2]。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3],盖天子之孝也。《甫刑》[4]云:“一人有庆,兆民赖之。”[5]

注释

[1]恶(wù):憎恶、厌恶。

[2]慢:慢待,不敬。

[3]刑:通“型”,法式,典范,榜样。四海:古人认为中国四境有海环绕,故称全国为“四海”。唐玄宗以“四夷”注释“四海”,四夷即东夷、西戎、南蛮、北狄,泛指四方落后的少数民族。

[4]《甫刑》:即《尚书·吕刑》。周穆王时由吕侯请命而颁布的刑罚文告,后因吕侯后代改封甫侯,故《吕刑》又称《甫刑》。

[5]一人:指天子,商周时商王、周王常自称“予一人”。庆:善。兆民:十亿曰兆,形容民众人数很多。赖:信赖,依赖。

释文

孔子说:“能够亲爱自己亲人的人,就不会厌恶别人;能够尊敬自己亲人的人,也不会慢待别人。以亲爱恭敬的心情尽心尽力地侍奉双亲,就会将德行教化推行到黎民百姓,以至于使四方落后的少数民族效法,这就是天子的孝道。《尚书·甫刑》里说:‘天子一人有善行,天下万民都仰赖他。’”

解读

这一章讲天子行孝之方。天子应当尽孝道,博爱广敬,感化世人。人无分种族,地无分中外,天子之孝,起的感化作用是普遍的。说明天子君临天下,人共仰之,其一言一行,都会为天下人所遵从与效法,成为人们行为的规范,所以其言行举止对天下的人都起着引导作用,不可不慎重。孔子曰:“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论语·颜渊》)上层的道德好比风,平民百姓的言行像草,风吹在草上,草一定顺着风的方向倒。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官员的道德是风,老百姓的道德是草,草随风倒,官员对民众的影响很大。俗语说:“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上面的喜好,必然带来下面的风气,所以天子能否行孝就非常关键了。因此,天子当以爱敬之心事亲,然后把这种行为推广到普天之下的人民。

古代天子行孝的典范人物就是周文王。据史书记载,文王为世子时,每天要朝拜父亲三次。鸡刚叫的时候就起床,来到父亲的寝房门外,问侍者:“今天我父亲的身体安康吗?”侍者回答说“安康”,文王就高兴。到了正午又去请安,问话像前面一样。到了黄昏时分,又去拜见,仍然像前面一样询问。父亲身体欠安的时候,侍者一定会把详情告诉文王。文王听了,面有忧戚,走路脚步不稳,一定要等到父亲康复,走路的时候脚步才能恢复如常。文王给父亲进奉食物的时候,一定要先察看一下食物冷热,饭菜是否可口,然后才给父亲端上去。父亲进食后,他又一定要问父亲喜欢吃哪样菜,饭量是增加还是减少了,接着就告诉厨师,按父亲的要求精心准备。每天向父母问安,检视父母的饭量,是子女应该做的事。周文王每天一定要三次朝拜父亲,时间虽久而不懈怠。如果不是至诚至孝,怎么能够做到这一步?周文王一日三次问安,是很简单的事,可就是这么简单的事,我们有多少人能做得到呢?周文王的行为看似都是日常生活中的小事,晨昏定省,嘘寒问暖,然而却是“孝”之典范。据《礼记》,善事父母需从一年四季、一日三餐的饮食起居做起。“凡为人子之礼,冬温而夏凊,昏定而晨省。”(《礼记·曲礼上》)冬天要让父母温暖,夏天要让父母凉爽,晚上为父母安排床衽、服侍就寝,早上省视问安。每日鸡鸣时,需穿戴整齐前往父母住处,声气和悦、态度恭顺地嘘寒问暖、搔痒问疾、恭敬扶持、侍奉洗漱,并根据父母的意思精心烹饪、呈奉早餐,直到父母食用后方才告退。(见《礼记·内则》)周文王以孝著称,是一位仁君,以德治国,能够真正做到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自己成为天下人的表率,而且以德教化四海百姓,《孟子·尽心上》称赞周文王以孝治天下,实行养老制度:“伯夷逃避纣王,住在北海边上,听到周文王兴起的消息,说:‘为何不去归附他呢?我听说西伯善于赡养老人。’姜太公逃避纣王,住在东海边上,听到周文王兴起的消息,说:‘为何不去归附他呢?我听说西伯善于赡养老人。’天下有善于赡养老人的人,那么愿意与人相互亲爱的人就把他作为自己的归宿。有五亩地的人家,在墙下种植桑树,妇女养蚕,那么老人就可以穿上丝帛了。养五只母鸡、两只母猪,不耽误喂养时机,老人就可以吃上肉了。有百亩田地的人家,男子耕种,八口之家就足以吃饱饭了。所谓周文王善于赡养老人,就是他制定了田亩制度,教导人们种植桑树和蓄养家禽,教诲百姓的妻子儿女使他们赡养老人。五十岁的老人不穿丝帛就不暖和,七十岁的老人不吃肉就不饱。吃不饱,穿不暖,叫做忍饥受冻。文王的百姓中没有忍饥受冻的老人,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孟子·离娄上》说文王以善于赡养老人的“文王之政”,七年之内就一定能够统一天下。事实上文王虽然未能统一天下,却开创了我国历史上最长朝代周朝的八百年基业,被后人称为圣人,是儒家心目中仁政王道的典范。

诸侯章第三

原文

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1],满而不溢[2]。高而不危,所以长守贵也。满而不溢,所以长守富也。富贵不离其身,然后能保其社稷[3],而和其民人。盖诸侯之孝也。《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4]

注释

[1]制节:指费用开支节省俭约。谨度:指财政用度上谨慎。

[2]满:指财富充足。溢:指超出用度的奢侈、浪费。

[3]社稷:指土地和五谷之神。古代帝王、诸侯为了祈求国事太平、五谷丰登,每年都要到郊外祭祀土地和五谷之神,社稷因此也就成了国家的象征,后来人们就用“社稷”来代表国家。

[4]“战战兢兢”三句:语出《诗经·小雅·小旻》。如:好像。临:来到,面临。深渊:深水潭。履:踩踏,走在上面。薄冰:脆薄的冰面上。就像处于深渊边缘一样,就像在薄冰上行走一般。比喻警惧小心,做事非常谨慎。

译文

身居高位而不骄傲自大,那么即使高高在上也不会有危险;费用开支节省俭约,财政用度上谨慎,那么尽管财富充裕也不会奢侈浪费。高高在上而不会有危险,这样就能长保尊贵地位。财富充裕而不奢侈浪费,这样就能长保富足不匮。财富与地位能够长期保持,然后才能保住自己的国家,进而使自己的人民和睦相处。这就是诸侯的孝道。《诗经》里说:“因害怕而微微发抖,就像处于深渊边缘一样,就像在薄冰上行走一般。”

解读

本章言诸侯行孝之方。诸侯,天子所分封的各国的国君。西周开国时,周天子曾依据亲疏远近与功勋大小分封诸侯,有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他们是天子的臣属,却居各国之尊。诸侯是地位仅次于天子(皇帝)、高于卿大夫的一级贵族阶层。秦王政后来统一六国,自称始皇帝,废弃分封诸侯制度,而把天下分为郡、县,由朝廷任官治理。汉代以后统治者也有对皇亲国戚、殊勋大臣进行封王的,类似于周的诸侯,只是管理制度不同。诸侯作为一方之君,身居高位,掌握权力,衣食无忧,上有天子,下有人民,职责甚重。但是,诸侯最大的问题就是容易野心膨胀,不满足于自己的地位,觊觎皇权,尾大不掉,与中央抗衡,成为危及朝廷的力量。所以,这一章针对诸侯劝孝,要求诸侯应当克制欲望,谦虚谨慎,不骄不躁,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地做人,使自己长久地保持富贵,进而保住社稷、庇护人民,使自己的人民和睦相处。

古代诸侯之孝的典范是周公。周公姓姬名旦,周文王姬昌第四子,周武王姬发之弟。周文王姬昌还在世时,周公作为儿子非常孝顺,忠厚仁爱,胜过其他兄弟。到姬发即位,周公旦经常佐助辅弼姬发,是武王最为得力的助手,无论军国大事,还是其他的疑难小事,武王总是与周公商讨。武王去世,成王幼小,尚在襁褓之中。周公怕天下人听说武王死而背叛朝廷,就登位替成王处理政务,主持国家大权。管叔和他的诸弟在国中散布流言说:“周公将对成王不利。”周公就告诉太公望、召公奭(shì)说:“武王早逝,成王年幼,只是为了完成稳定周朝之大业,我才这样做。”周公摄政,但小心谨慎,丝毫不觊觎王位。当时,西周天下很不稳定,周公和召公二人遂决定分陕而治。这样,周公就可以把主要的精力用于防备殷商遗民的反叛,稳定东部新拓展的领地;而召公进一步发展黄河中游地区的农业生产,建立巩固的经济后方,为周王朝进一步开拓疆土解除后顾之忧。后来,管叔、蔡叔勾结纣王的儿子武庚,并联合东夷部族反叛周朝。周公乃奉成王之命,举兵东征,顺利地讨平三监的叛乱,诛斩管叔,杀掉武庚,流放蔡叔,收服殷之遗民,封康叔于卫,封微子于宋,让他奉行殷之祭祀。周公讨平管蔡之后,乘胜向东方进军,灭掉了伙同武庚叛乱的奄国,分封周公长子伯禽于奄国故土,沿用周公初封地“鲁”称号建立鲁国。平叛以后,为了加强对东方的控制,周公正式建议周成王把国都迁到成周洛邑(今洛阳)。同时把在战争中俘获的大批商朝贵族即“殷顽民”迁居洛邑,派召公在洛邑驻兵八师,对他们加强监督。建都洛邑后,周公开始实行封邦建国的方针。他先后建置七十一个封国,把武王的兄弟和功臣分封到封国去做诸侯,作为捍卫王室的屏藩。另外在封国内普遍推行井田制,将土地统一规划,巩固了周王朝的经济基础。周公摄政六年,成王已经长大,他决定还政于成王。在还政前,周公作《无逸》,以殷商的灭亡为前车之鉴,告诫成王要先知“稼穑之艰难”,不要纵情于声色、安逸、游玩和田猎。然后“还政成王,北面就臣位”。周公退位后,把主要精力用于制礼作乐,继续完善各种典章法规。在外郊祭天的时候把先祖后稷配祀天帝;在明堂祭祀,又把父亲文王配祀天帝。周公制礼作乐第二年,也就是周公摄政的第七年,他把王位彻底交给了成王。《尚书·召诰》、《尚书·洛诰》中周公和成王的对话,大概是在举行周公退位、成王视事的仪式上史官记下的。在国家危难的时候,不避艰辛挺身而出,担当起王的重任;当国家转危为安,走上顺利发展道路的时候,毅然让出了王位。这种精神被后代称颂,周公被孔子视为圣人,被尊为儒学奠基人。

卿、大夫章第四

原文

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1],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2],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3]。是故非法不言[4],非道不行[5];口无择言,身无择行[6]。言满天下无口过[7],行满天下无怨恶。三者备矣[8],然后能守其宗庙[9]。盖卿、大夫之孝也。《诗》云:“夙夜匪懈,以事一人。”[10]

注释

[1]法服:指先王的服装,其式样、颜色、花纹(图案)、质料等根据不同等级、不同身份而有不同的规定。卑者穿着尊者的服装,叫“僭上”;尊者穿着卑者的服装,叫“偪(bī)下”。

[2]法言:指先王规定的礼法之言。

[3]德行:指先王制定的行为准则。

[4]非法不言:不合礼法之言不说,言必守法。

[5]非道不行:不合道德之事不做,行必循道。

[6]择:通“殬”(dù),败坏,不合法度。择言、择行:指不合法度之言、不合法度之行。

[7]满:充满,遍布。口过:言语的过失。

[8]三者:指服、言、行,即法服、法言、德行。备:完备,齐备。

[9]宗庙:天子或诸侯祭祀祖先的专用房屋。

[10]“夙夜”二句:语出《诗经·大雅·烝民》。夙(sù):早。匪:通“非”,不。懈:懈怠、怠惰。一人,指周天子。原诗赞美周宣王的卿大夫仲山甫,从早到晚,毫无懈怠,尽心竭力地奉事宣王一人。

释文

不符合先王礼制规定的服装不敢穿,不符合先王规定的礼法之言不敢说,不符合先王制定的行为准则之事不敢做。因此,不合礼法的话不说,不合道德的事不做。口里没有不合法度之言,自身没有不合法度之行。这样,言谈传遍天下而没有过失,做事遍于天下而没有怨恨。服装、言语、行为都完全地符合礼法道德,然后才能长久地保住自己的爵位,在宗庙里奉祀祖先。这就是卿、大夫的孝道。《诗经》里说:“从早到晚,毫无懈怠,尽心竭力,奉事天子!”

解读

本章言卿、大夫行孝之方。卿、大夫既指西周、春秋时辅佐天子处理国家事务的高级官员,也指各诸侯国中的卿、大夫,其地位比周天子朝中的卿、大夫低一等。卿、大夫按规定要服从天子或君命,担任重要官职,辅助天子或国君进行统治,并对天子或国君尽纳贡赋与服役的义务。作为居于臣僚地位的卿、大夫,上有谏君之责,下有抚民之任,故其孝以所言所行来体现,当谨其言,务必忠信,慎其行,务必笃敬,这样才能言行无过失,守其家族宗庙。卿、大夫之孝有三项标准——法服、法言、德行,即按照先王礼制规定的服装穿戴,按照先王规定的礼法之言言说,按照先王制定的行为准则做事。做到这三条,就可以保住宗庙。文中的“口无择言,身无择行”,指的是其言行唯以先王之法言、德行为标准。

卿、大夫之孝的典范是孔子。他曾经在鲁国担任大司寇,按照当时社会地位排列属于卿、大夫之阶层。孔子极力倡导孝道,他自己也是个言行一致的人。孔子的父亲叔梁纥(hé),是鲁国出名的勇士,虽跻身贵族之列,但地位很低。娶施氏曜(yào)英,生九女而无一子,其妾生一子孟皮,但有足疾。在当时的情况下,女子和残疾的儿子都不宜继嗣。叔梁纥晚年又在外纳颜氏第三女征在为妻,生孔子,因出生之前曾在尼丘祈祷,故起名为丘,排行第二,故字曰仲尼。孔子三岁的时候,父亲叔梁纥病逝,埋葬在防山。叔梁纥死后,施氏和叔梁纥的家人不喜欢孔子母子,没有善待他们。不得已,颜征在带着孔子离开孔家,移居曲阜阙里,独自抚养孔子,过着贫贱的生活。孔子17岁时,母亲颜征在由于生活的压力,终日辛勤劳作,积劳成疾,再加上心情孤寂,无依无靠,30多岁便过早地离开了人世。父亲去世时,孔子年幼,并不知道父亲所葬之处,而且母亲生前也没有告诉他父亲的墓在什么地方。那时的墓,大多没有封土,没有明确的标记,很难辨认、寻找,因此孔子无法确知父亲的坟墓在何处。母亲死后,孔子虽然年仅17岁,但他一个人独立承担母亲的丧事,很有主见,做出了一个重要决定,要将母亲与父亲合葬在一起。由于暂时不知父亲的墓在什么地方,他便将母亲的灵柩停放在一个叫五父之衢的地方,然后四处打听父亲的墓,而鲁都曲阜城内无人知晓。后来,还是一位好心的陬邑妇女,熟悉孔家的情况,她从儿子挽父嘴里知道了孔子葬母所遇到的难题,于是将孔子父亲墓的确切位置告诉了孔子,孔子才得以将父母合葬于防,然后闭门谢客,守孝三年,恪尽孝道。

孔子自20多岁起,就有志于以自己的学识治国平天下,所以对国家政治非常关注,经常思考治国理政的问题,也常对时政发表一些见解。到30岁时,已在社会上颇有名气。鲁昭公二十年(公元前522),齐景公出访鲁国时召见了孔子,与他讨论秦穆公称霸的问题,孔子由此结识了齐景公。鲁昭公二十五年(公元前517),鲁国发生内乱,鲁昭公被迫逃往齐国,孔子也离开鲁国,到了齐国,受到齐景公的赏识和厚待,齐景公甚至曾准备把尼溪一带的田地封给孔子,但被大夫晏婴阻挠。鲁昭公二十七年(公元前515),齐国的大夫想加害孔子,孔子听说后向齐景公求救,齐景公说:“吾老矣,弗能用也。”孔子只好仓皇回到鲁国。当时的鲁国,政权实际掌握在“三桓”手中。“三桓”指季孙氏、叔孙氏、孟孙氏,因为他们是鲁桓公的三个儿子的后代,故称“三桓”。“三桓”的一些家臣又在不同程度上控制着“三桓”,被称为“陪臣执国政”。因此孔子虽有过两次从政机会,却都放弃了,直到鲁定公九年(公元前501)被任命为中都宰,此时孔子已50岁了。孔子治理中都一年,卓有政绩,被升为司空,摄相事,即代理宰相,兼管外交事务。鲁定公十年(公元前500)夏天随定公与齐侯相会于夹谷。孔子事先对齐国邀鲁君会于夹谷有所警惕和准备,故不仅使齐国劫持定公的阴谋未能得逞,而且逼迫齐国答应归还侵占鲁国的土地。孔子执政仅三个月,就使鲁国内政外交等各个方面均大有起色,国家实力大增,百姓安居乐业,各守礼法,社会秩序非常好,史书上称“路不拾遗,夜不闭户”。鲁定公十二年(公元前498),孔子为削弱“三桓”势力,采取了隳(huī)三都的措施,即拆毁“三桓”所建的超过礼制规格的城堡。后来隳三都的行动半途而废,孔子与“三桓”的矛盾也随之暴露。鲁定公十三年(公元前497),齐国送80名美女到鲁国,季孙氏接受了女乐,君臣迷恋歌舞,多日不理朝政,孔子非常失望。不久鲁国举行郊祭,祭后按惯例送祭肉给大夫们时并没有送给孔子,这表明季氏不想再任用他了,孔子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离开鲁国,希望在别的国家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开始了周游列国的旅程。

《论语·乡党》集中记载了孔子在面见国君、面见大夫时的态度,他出入于公门和出使别国时的表现。通过其容色声貌、言谈举止、衣食住行等,可以看出孔子是个一举一动都遵循礼的正人君子,并显示出其内在的修养和品质。孔子对待君臣关系的态度是“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但他所处的春秋是一个“礼崩乐坏”的时代,僭越礼制之事很普遍,不断地出现诸侯僭用天子礼、大夫僭用诸侯礼、家臣僭用大夫礼的现象。这就猛烈而又深刻地摧毁着经过漫长历史积淀而形成的礼乐文化,破坏着西周的政治秩序和道德秩序,使孔子感到非常忧虑,发出了“是可忍,孰不可忍”的感愤之词。在对“僭礼”的行为表示强烈不满的同时,孔子在处理君臣关系时时刻践行礼仪规范,如《乡党》载孔子“入公门,鞠躬如也,如不容。立不中门,行不履阈。过位,色勃如也,足躩如也,其言似不足者。摄齐升堂,鞠躬如也,屏气似不息者。出,降一等,逞颜色,怡怡如也。没阶,趋进,翼如也。复其位,踧踖如也”。这样的记录详细生动,仿佛一幅入公门图展现在我们眼前。孔子走进朝廷的大门,谨慎而恭敬的样子,好像没有他的容身之地。站,他不站在门的中间;走,也不踩门槛。经过国君的座位时,他脸色立刻庄重起来,脚步加快,说话也好像中气不足一样。提起衣服下摆向堂上走的时候,一副恭敬谨慎的样子,憋住气好像不呼吸一样。退出来,走下台阶,脸色便舒展开了,一副怡然自得的样子。走完了台阶,快快地向前走几步,姿态像鸟儿展翅一样。回到自己的位置是恭敬而不安的样子。在朝堂上面见君主时,谨小慎微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和君主一起吃饭的时候,“君赐食,必正席先尝之。君赐腥,必熟而荐之。君赐生,必畜之。侍食于君,君祭,先饭”。孔子在生病时,对待君王仍是毕恭毕敬。“疾,君视之,东首,加朝服,拖绅。”孔子患了病,躺在床上,国君来探视他,他无法起身穿朝服,这似乎对国君不尊重,有违于礼,于是他就把朝服盖在身上。这反映出孔子即使在病榻上,也不会失礼于国君。孔子见君主时诚惶诚恐,似乎在君主面前没有容身之地似的。他固守传统礼仪,以恭谨的态度,事君尽礼,反而不合时宜,被人们讥为谄媚。他自己在《论语·八佾》中也表达了自己的无奈:“事君尽礼,人以为谄也。”感叹时人不尽礼仪,不明大道,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士章第五

原文

资于事父以事母[1],而爱同;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2]。故以孝事君则忠[3],以敬事长则顺[4]。忠顺不失[5],以事其上,然后能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盖士之孝也。《诗》云:“夙兴夜寐,无忝尔所生。”[6]

注释

[1]资:供给、提供。

[2]兼之者父也:指侍奉父亲同时具有爱心和敬心。兼:同时具有。

[3]忠:本义指忠诚无私,尽心竭力。这里指尽心竭力侍奉君主。

[4]长:上级,长官。顺:服从,不违背。

[5]忠顺不失:指在尽力与服从两个方面都没有过失。

[6]“夙兴”二句:语出《诗经·小雅·小宛》。夙:早;兴:起来;寐:睡。早起晚睡,形容勤奋。忝:羞辱,愧对。尔所生:生你的人,指父母。

译文

能够以侍奉父亲的态度来侍奉母亲,是因为有相同的爱心;能够以侍奉父亲的态度来侍奉君王,是因为有相同的敬重。所以,侍奉母亲是因为爱,而侍奉君王则是由于敬重,敬、爱兼而有之就是侍奉父亲。所以,以孝敬父亲的态度侍奉君王称得上是忠(尽力),以敬重父亲的态度来侍奉长者称得上是顺(服从)。在尽力与服从两个方面都没有过失,以忠和顺来侍奉上级,这样才能保住自己的俸禄和职位,维持对祖先的祭祀。这就是士人的孝道。《诗经》上说:“早起晚睡,辛勤劳作,不要愧对生育你的父母!”

解读

本章言士行孝之方。“士”在西周、春秋为贵族阶层最低的一个级别,地位在大夫之下、庶人之上,多为卿、大夫的家臣。春秋末年以后,士逐渐成为知识分子的统称。士居统治群体的基层,对内需奉养亲人,对外要效力君上,因而孝在其生活中体现在两个方面,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家中,事母偏重于爱,事父则在爱的同时又加之以敬;在外,则以敬为主。这样,士以爱敬之心事君事长,则有忠顺之德;有忠顺之德,则能保其职位俸禄;禄位可保,则先人每年的祭祀才能连续不断。这里把对父母的孝和对君主的忠二者紧密联系起来,强调“以孝事君”就是忠,这就是所谓的“移孝于忠”,所以最后归结到夙兴夜寐,显耀父母,光宗耀祖。这里强调士之孝把对父母的孝敬和亲爱转移到对君上的敬重和服从上,要求奉事君上要像奉事父母那样发自内心,自然而然。但是后来,对上阿谀逢迎、曲意奉承,凡事以上级的意志为转移,唯恐触怒了上级而丢掉乌纱,甚至为了保住官位而去做违背良心、丧失人格、伤天害理的事,逐渐成为中国古代社会的官场通病,这不能不说与《孝经》这种思想的影响有一定关系。

有个“肩舆雪行”的故事,讲唐朝末年一个叫张策的人如何行孝尽忠,忠孝两全。张策自幼聪敏好学。唐广明末年,大盗犯朝,张策陪伴父母逃难,君子们称赞他。父亲去世,守丧尽哀,以孝闻名。父亲丧期满后,他隐居郊野,毫无谋取名利的打算,像这样有十多年,才出任广文博士,改任秘书郎。王行瑜任邠州帅,召他为观察支使,带水曹员外郎。到王行瑜反叛时,太原节度使李克用奉诏讨伐。张策和仆人用轿子抬着母亲,南出邠州逃难。当时天气寒冷,一路积雪深厚,但他与仆人仍坚持抬着母亲的坐轿艰难前行,见者皆称他为孝子。他的孝行被大家广为传颂,梁太祖获知后赞扬他,上奏任他为郑滑支使,不久他因母亲去世离职。服完丧,授任国子博士,迁膳部员外郎,几年后升任翰林学士。

庶人章第六

原文

用天之道[1],分地之利[2],谨身节用[3],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故自天子至于庶人,孝无终始[4],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5]

注释

[1]用:利用。天之道:指春夏秋冬一年四季温、热、凉、寒等自然变化规律。用天之道:按时令变化安排农事,实现春生、夏长、秋收、冬藏。

[2]分地之利:分别土地土质情况,因地制宜,种植适宜在当地生长的农作物,以收地利。

[3]谨身节用:修身饬行,节省其用。

[4]孝无终始:指践行孝道的时间、空间非常广大。

[5]未之有也:没有这样的事情。意思是孝行是人人都能做到的,不会有谁做不到。

译文

利用春、夏、秋、冬节气变化的自然规律,分别按照土地的不同特点,使之各尽所宜,以收地利;注重修身,行为恭谨,适度花费,节约用度,以此来供养父母。这就是庶民的孝道。所以,上自天子,下至普通老百姓,孝道不分尊卑,践行孝道的时间、空间非常广大,无始无终。孝道又是人人都能做到的。有人担心自己不能做到孝,那是没有的事情。

解读

此章言庶人行孝之方。庶人是没有官爵的普通百姓,他们靠劳动生存。因此对庶人而言,孝的最基本内容是按照春生夏长的自然规律,播种收获,靠土地获得生活资源,然后谨身节用,供养父母。“谨身”指注重修身,行为恭谨,不要违法犯罪、打架斗殴、铤而走险、自我伤残,而要保护自己的身心性命不受伤害,与首章“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之意相通。对一般老百姓来说,能够顺天休命,谨身节用,奉养父母,就算尽孝了。赡养父母是最低层次的孝,孔子在《论语》中指出,仅仅能养还不是尽孝,他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认为能养不过是出于动物血亲之情的本能的一种行为,如果只是做到这一点,不过与动物一样罢了。人之为人体现在孝道上与动物有根本区别,就是在能养的同时还要有敬。言外之意,是个人都应该做到能养的基本孝行,凡是做不到的,恐怕就不是人了。宋人真德秀一段诠释,说得很好:“念我此身,父母所生,宜自爱惜,莫作罪过,莫犯刑责。得忍且忍,莫要斗殴;得休且休,莫生词讼。入孝出悌,上和下睦。此便是谨身。财物难得,常须爱惜;食足充口,不须贪味;衣足蔽体,不须奢华;莫喜饮酒,饮多害事;莫喜赌博,好赌破家;莫习魔教,莫信邪师;莫贪浪游,莫看百戏。凡人皆由妄费,无节生出许多事端;既不妄费,自不妄求,自然安稳,无诸灾难。此便是节用。夫谨身则不忧恼父母,节用则能供给父母。全此二者,即谓之孝。”

三才章第七

原文

曾子曰:“甚哉,孝之大也!”子曰:“夫孝,天之经也[1],地之义也[2],民之行也[3]。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4]。则天之明[5],因地之利[6],以顺天下[7]。是以其教不肃而成[8],其政不严而治。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也[9],是故先之以博爱,而民莫遗其亲;陈之以德义[10],而民兴行。先之以敬让,而民不争[11];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示之以好恶,而民知禁。《诗》云:‘赫赫师尹,民具尔瞻。’”[12]

注释

[1]经:常,常道,指永恒不变的道理和规律。天之经:是说孝道像天空中日月星辰的运行一样,体现了天道不可变改的规律。

[2]义:宜,合宜。地之义:是说孝道像大地上山川河流的走向一样,体现了地道合乎自然的规律。

[3]民之行:是说孝道是人各种行为中最根本、最重要的品行。

[4]则:效法,以……为准则。

[5]天之明:指天空中日月星辰有规律的运行给人们带来永恒的光明。

[6]地之利:指大地孳生万物,提供物产,供给人们赖以生活的财物。

[7]顺:使……归顺。以顺天下:这里是说圣王对天、地、人“三才之道”融会贯通,就能够使天下人心归顺。

[8]肃:庄重、严肃。

[9]教:这里指符合天地之道和人性人情的教育。化民:教化民众。

[10]陈:述说、宣扬。

[11]不争:指不为了利益而与人争抢、争斗。

[12]“赫赫”二句:语出《诗经·小雅·节南山》。师尹指周太师尹氏,周三公之一。“尔瞻”即“瞻尔”。

译文

曾子说:“太伟大了!孝道真是博大精深。”孔子说:“孝道犹如天上日月星辰的运行,地上山川河流的走向,天经地义,是人最根本、最重要的品行。天地有永恒不变的道理和规律,民众效法天地之道进行实践。古代圣人效法天上的日月星辰有规律的运行,利用大地的山川河流获取赖以生存的便利,因势利导,使天下人心归顺,因此其教化不须严肃就可以获得成功,其政务不须严厉就能治理好。先代的圣王看到通过教育可以化民成俗,所以他先身体力行,泛爱他人,因而民众就没有敢遗弃父母双亲的;他向人民宣扬道德仁义,民众就起来遵守实行。他先以身作则,恭敬谦让,因而民众就互不争斗;他用礼乐进行引导,民众就和睦相处;他告诉民众应该喜好什么,应该厌恶什么,民众就知道禁令而不犯法了。《诗经·小雅·节南山》中说:‘威严而显赫的太师尹氏,人民都仰望着你。’”

解读

本章在三才之道的构架里强调了孝的地位和作用。三才指天、地、人,古人常以三者并列探索世界的构成规律,《说文》释三曰:“三,天地人之道也。”《易传·系辞下》说:“《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材而两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材之道也。”这就是说,《易》这部书的内容之所以广大而完备,博大而精深,就因为它专门系统地研究了天、地、人三才之道。六画卦之所以成其为六画卦,就是由于它兼备天、地、人三才之道,两两相重而成。所以说,六画卦,并非别的什么东西,而就是天、地、人三才之道。《系辞》虽提出了“三才”,却没有说明“三才之道”是什么,《说卦传》回答了这个问题。《易传·说卦传》说:“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材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这是对天、地、人三才之道的内涵的界定。所谓天道为“阴与阳”,是就天之气而言的,是指阴阳之气。所谓地道为“柔与刚”,是就地之质而言的。所谓人道为“仁与义”,是就人之德而言的,指仁义之德。而人道之所以为“仁与义”,乃是由于人禀受了天地阴阳刚柔之性而形成。这就是说,《周易》通过六画成卦,还表达了阴阳、刚柔、仁义之理。

孝道符合天道,如同日月星辰,遵循永恒的运行法则;孝道契合地理,如同山川河流,体现合乎自然的规律。人遵循天地之道,孝道是人各种行为中最根本、最重要的品行,是道德的底线,是做人的本分。以孝道教化民众,主要是启发其天性,可以做到“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可以和顺天下,用力少而成效大。古代圣王之所以把天下治理得很好,就是因为他们能够具体实行“博爱”、“德义”、“敬让”、“礼乐”这些以孝治天下的措施。

这一章的“博爱”值得重视,它是孔孟仁爱思想的引申和发展。孔子教育弟子“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学而》),其中“泛爱”的“泛”,宋代邢昺注释为“宽博之语”。“泛爱众”是讲“君子尊贤而容众,或博爱众人也”。希望人尊贤容众,博爱众人,亲近那些有仁德的人。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敬爱自己的父母,也要敬爱别人的父母;爱护自己的孩子,也要爱护别人家的孩子。人不要把自己的爱局限在狭隘的天地,不要太自私。《孝经》在孔孟的泛爱众思想基础上明确提出了“博爱”,孔安国于“先之以博爱”下注云:“博爱,泛爱众也。先垂博爱之教以示亲亲也,故民化之而无有遗忘其亲者也。”把博爱释为泛爱众,强调博爱的次序是先爱亲人,进一步教化民众各爱其亲。这就是儒家式的“博爱”,即在血缘亲情基础上把爱加以扩展的广博之爱,后儒多有阐述。汉初贾谊《新书》有“德莫高于博爱人”,认为最高的德行就是能够博爱大众。董仲舒说:“仁者,所以爱人类也”(《春秋繁露·必仁且智》),“忠信而博爱”(《春秋繁露·深察名号》),“泛爱群生,不以喜怒赏罚,所以为仁也”(《春秋繁露·离合根》)。这都是由仁爱推衍的泛爱(博爱)之意。徐幹《中论·智行》云:“夫君子仁以博爱。”他把仁解释为博爱,是君子修养之首。唐代韩愈在《原道》中提出“博爱之谓仁”,直接以“博爱”释“仁”。宋代欧阳修在《乞出表》之二中则云:“大仁博爱而无私。”孙中山受西方基督教的影响,对儒家“博爱”精神进行了现代阐发,认为:“博爱云者,为公爱而非私爱。即如‘天下有饥者,由己饥之;天下有溺者,由己溺之’之意。与夫爱父母妻子者有别,以其所爱在大,非妇人之仁可比,故谓之博爱,能博爱,即可谓之仁。”

《孙中山全集》,第6卷,22页,北京,中华书局,1986。他一生题字最多的就是“博爱”二字,并多次把“博爱”题词分赠给世界各地的国际友人,赢得了世人的尊敬与好评。

孝治章第八

原文

子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遗小国之臣[1],而况于公、侯、伯、子、男乎?[2]故得万国之欢心[3],以事其先王[4]。治国者[5],不敢侮于鳏寡[6],而况于士民乎?故得百姓之欢心,以事其先君[7]。治家者[8],不敢失于臣妾[9],而况于妻子乎?[10]故得人之欢心,以事其亲[11]。夫然,故生则亲安之[12],祭则鬼享之[13],是以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诗》云:‘有觉德行,四国顺之。’”[14]

注释

[1]遗:遗忘,遗弃。小国之臣:指小国派来的使臣,一般容易被疏忽怠慢。

[2]公、侯、伯、子、男:周朝分封诸侯的五等爵位,后代爵称和爵位制度往往因时而异。

[3]万国:指众多的诸侯国。万:言其多,非实数。

[4]先王:指已经去世的君王。这里指各国诸侯以礼来参加祭祀先王的典礼,表示对天子的归顺。

[5]治国者:指诸侯。

[6]侮:欺侮。鳏(ɡuān)寡:《孟子·梁惠王下》:“老而无妻曰鳏,老而无夫曰寡。”后代通常称丧妻者为鳏夫,丧夫者为寡妇。

[7]先君:指诸侯国已经去世的国君。这是说百姓们都以礼来参加祭奠先君的典礼,表示民众对国君的拥戴。

[8]治家者:指卿、大夫。

[9]臣妾:古代称地位低贱者,这里指家内的奴隶或仆人,男性称臣,女性称妾。

[10]妻子:妻子和儿女。

[11]以事其亲:这是说卿、大夫能得到妻子、儿女,乃至男女仆人的欢心,来协助他奉养双亲。

[12]生:活着的时候。安:安乐,安宁,安心。之:指双亲。

[13]鬼:指去世的父母的灵魂。《说文》:“鬼,人所归为鬼。”《礼记·祭义》云:“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礼记·祭法》则云:“庶士庶人无庙,死曰鬼。”

[14]“有觉”二句:语出《诗经·大雅·抑》。觉:大。四国:四方之国。意思是,天子有伟大的德行,四方的国家都会归顺他。

译文

孔子说:“从前,圣明的君王以孝道治理天下,就连小国的使臣都不会遗忘与疏忽,更何况对公、侯、伯、子、男五等诸侯呢?因此,就得到了各国诸侯的拥戴,他们都来协助天子筹备祭典,参加祭祀先代君王的典礼。治理封国的诸侯,就连鳏夫和寡妇都不敢轻慢和欺侮,何况对士人和平民呢?因此,就得到了百姓们的拥戴,他们都协助诸侯筹备祭典,参加祭祀先代国君的典礼。治理家族的卿、大夫,就连对男仆女佣都不敢失礼,何况对妻子、儿女呢?因此,就得到大家的拥戴,大家都齐心协力地来协助他奉养双亲。只有这样,才会让双亲活着的时候过着安乐的生活,去世以后灵魂能够按时享用祭奠。正因为如此,也就能够使天下祥和太平,自然灾害不发生,人为的祸乱不会出现。所以,圣明的君王以孝道治理天下,就会像上面所说的那样。《诗经》中说:‘天子有伟大的德行,四方的国家都会归顺他。’”

解读

本章讲圣明的君王如何以孝治天下。圣明的君王以孝治天下,要做到小国之臣不敢遗忘,鳏寡孤独不敢欺侮,奴仆不敢失礼,这样,就能得人人的欢心,人们关系和谐,活人和亡灵各得其所,于是天下祥和太平,自然灾害不发生,人为的祸乱不会出现。

在中国历史上,从汉王朝开始,统治者提倡“以孝治天下”,孝道由家庭伦理扩展为社会伦理、政治伦理。汉初以孝廉察举士人,武帝增《孝经》立于太学,设孝经博士,让天下人人诵读《孝经》。因为汉代统治者认识到,孝在维护封建统治秩序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更认识到了这个适合宗法农业社会的孝道所具有的独特性。两汉时期,除西汉开国皇帝刘邦和东汉开国皇帝刘秀外,汉代皇帝都以“孝”为谥号,称孝惠帝、孝文帝、孝武帝、孝昭帝等等,表明了朝廷的政治追求和对“孝”的尊崇。提倡孝道,褒奖孝悌,是汉以孝治天下最明显的标志之一。据《汉书》与《后汉书》帝王纪中记载,自西汉惠帝至东汉顺帝,全国性对孝悌褒奖、赐爵达数十次,地方性的褒奖则更多。皇帝巡幸各地,常有褒奖孝悌的事。有时一地出现祥瑞,则认为是弘扬孝道所致,也要褒奖孝悌。对于著名的孝子,皇帝更加重视,把其作为弘扬孝道的榜样,精心扶植。在政治制度上鼓励孝道,重视养老,选拔官员也把“孝”作为一个基本标准,兴“举孝廉”,察举善事父母、做事廉正的人做官。汉代还有孝悌力田,用于奖励有孝父母、敬兄长的德行和能努力耕作的人,中选者经常受到赐爵、赐帛或免除徭役的优抚政策。这样,经过历代统治者的提倡,“以孝治天下”也成为贯穿两千年帝制社会的治国纲领之一。

西汉初文帝刘恒被称为孝心皇帝。他是汉高祖刘邦的儿子,从小就奉行孝道。刘恒被封为代王时,生母薄氏跟他住在一起。刘恒与母亲感情深厚,尽心侍奉母亲,尽力让她感到快乐和满足。刘恒登基为帝后,薄氏连续三年都卧病在床,刘恒不顾自己帝王的身份,常常目不交睫,衣不解带,亲自侍奉母亲。母亲所服的汤药,他总要亲口尝过,感觉冷热相宜才放心让母亲服用。刘恒的孝,并非只针对他自己的母亲,作为一个皇帝,万民之主,他对普天之下的老人都心存孝道。他登基时第一道圣旨是“大赦天下”,这和其他的皇帝没什么两样。他登基的第二道圣旨“养老”、“令四方毋来献”:“对八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可以赐给米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九十以上的老人,每人再加赐帛二匹,絮三斤。赐给九十岁以上老人之物,必须由县丞或者县尉送达;其他由啬夫来送达。”这道圣旨表达了刘恒爱护百姓、体恤民情、关心老人的意愿。刘恒代表国家向老人行孝,这大概是很多皇帝做不到的,可说是开先河的。为了成全孝道,他还废除酷刑。有个著名的“缇萦救父”的故事,就是与刘恒有关的孝道故事。汉文帝时,有个读书人叫淳于意,此人刚直不阿,不愿与腐败的官僚为伍,辞了太仓令的官,做起了济世救人的医生。他医术高明,但有一次看病疏漏,得罪了一位有权势的人,告他误诊害死人命。按当时的法律,淳于意当判“肉刑”,这是一种非常残酷的刑罚,或脸上刺字,或割去鼻子,或砍去左足或右足。淳于意为此非常忧惧,这时他的小女儿淳于缇萦自告奋勇要解救父难,即随父到长安,托人写了一封奏章,到宫门口通过守门人寄给汉文帝刘恒。汉文帝听说奏章系一个小姑娘寄上,非常重视,打开一看,奏章写道:我叫缇萦,是太仓令淳于意的小女儿。我父亲做官的时候,齐地的人都说他是个清官。这回一时疏忽,犯了罪,要被判处肉刑。我不但为父亲难过,也为所有受肉刑的人伤心。一个人砍去脚就成了残废,割去鼻子就不能再安上去,以后就是想改过自新,也没有办法了。我情愿被官府没收为奴婢,替父亲赎罪,好让他有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刘恒被这位小姑娘的勇敢、孝心感动,召集大臣发布命令,废除了残忍的肉刑。缇萦救父美名扬,刘恒的仁德也随之传于四海。中国历史上有著名的“二十四孝”,汉文帝刘恒以皇帝的身份入选,是很不容易的。汉文帝作为万民之王,以孝治天下,提倡轻徭薄赋,与民休息,节俭敦朴,厚养薄葬,得到了众臣和人民的衷心拥戴,饱受战乱的国家逐渐走向兴旺繁荣,一派升平景象,与其后的汉景帝一起开创了历史上“文景之治”的盛世。刘恒,作为中国历史上有名的孝顺皇帝,“以孝治天下”,彪炳史册。

圣治章第九

原文

曾子曰:“敢问圣人之德[1],无以加于孝乎[2]?”子曰:“天地之性[3],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4],则周公其人也[5]。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6],宗祀文王于明堂[7],以配上帝。是以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祭[8]。夫圣人之德,又何以加于孝乎?故亲生之膝下[9],以养父母日严[10]。圣人因严以教敬[11],因亲以教爱。圣人之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其所因者本也[12]。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义也。父母生之,续莫大焉[13]。君亲临之[14],厚莫重焉[15]。故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16];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以顺则逆[17],民无则焉[18]。不在于善,而皆在于凶德[19],虽得之,君子不贵也[20]。君子则不然,言思可道[21],行思可乐,德义可尊,作事可法,容止可观[22],进退可度,以临其民[23]。是以其民畏而爱之,则而象之[24]。故能成其德教,而行其政令。《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不忒。’”[25]

注释

[1]敢:谦词,有冒昧的意思。

[2]加:大过、超过。

[3]性:指生灵,生物。天地之间的生灵,都是得到天地之气成形,禀天地之道成性,但只有人最为尊贵。

[4]配天:古帝王祭天时以先祖配享祭祀。《诗经·大雅·生民序》:“文武之功,起于后稷,故推以配天焉。”《汉书·郊祀志下》:“王者尊其考,欲以配天,缘考之意,欲尊祖,推而上之,遂及始祖。是以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

[5]则周公其人也:以父配天之礼,由周公始定。周公,姓姬,名旦,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曾两次辅佐周武王东伐纣王,并制作礼乐。因其采邑在周,爵为上公,故称周公,被尊为“元圣”和儒学先驱、奠基人。

[6]郊祀:古代帝王每年冬至时在国都郊外圜丘行祭天之礼。后稷:名弃,尧舜时期掌管农业之官。传说后稷为童时,好种麻、菽。成人后,好耕农,相地之宜,善种谷物,民皆效法。尧时被举为“农师”,舜时被封为后稷,封地邰(今陕西武功),被周人视为始祖。

[7]宗:宗族。宗祀:即聚宗族而祭。文王:姓姬,名昌,商时为西伯,后称王,史称周文王。文王在位期间,行仁义,礼贤者,敬老慈少,广罗人才,明德慎罚,勤于政事,发展农业生产,逐渐强大,天下三分有其二,为日后武王灭商奠定了基础。明堂:是古代天子宣明政教的地方,一般建于城南。明堂虽古已有之,但各朝营建时的形制与规模不尽相同,没有一个完全统一的式样。

[8]职:职位。海内诸侯,各按职位,进贡财物特产,协助完成祭祀典礼。

[9]亲:这里指亲爱之心。膝下:指子女幼时依于父母的膝下,因而“膝下”表示幼年。

[10]日严:对父母日渐尊敬。

[11]因严以教敬:是说圣人以人自然天性中的尊父母之心,加以教育培养,升华为“敬”。

[12]本:指人的本性。

[13]续:延续,指继先传后,即延续家族血脉之意。

[14]君:这里指父如严君。亲:指为父的亲情。

[15]厚:恩爱的厚重。

[16]悖(bèi)德:违背道德。悖:违背,违反。

[17]顺:顺应。则:却。逆:违逆。本句指君主推行政教,应当顺从人的天性,敬爱父母,现在却违逆。

[18]则:法则、准则。本句指使得民众没有效法的准则。

[19]凶德:指违背德礼的恶德恶行。

[20]不贵:不要重视、赞赏,这里指鄙视。

[20]可道:可以被称道。

[22]容止:仪容举止。可观:优美好看。

[23]临:帝王上朝处理政务,这里指统治民众。

[24]则:准则、楷模。象:仿效、仿行。

[25]“淑人”二句:语出《诗经·曹风·鸤鸠(shījiū)》。淑:美好、善良。仪:仪表、仪容。忒:差错。

译文

曾子说:“我斗胆向老师请教一个问题,圣人的德行中,没有比孝道更大的了吗?”孔子说:“天地之间的生灵,只有人最为尊贵。在人的各种品行中,没有比孝行更大的了。在孝行之中,没有比尊重父亲更大的了。对父亲的尊重,没有比在祭天的时候,将祖先配祀天帝更重大的了。祭天时以父配天之礼,始于周公。从前,成王年幼,周公摄政,周公在郊外圜丘祭天时以后稷配祀天帝,在明堂祭祀时以父亲文王配祀上帝。因此,海内诸侯,各按职位,进贡财物特产,协助完成祭祀典礼。圣人的德行,又怎么能超出孝道之上呢?子女对父母的亲爱之心,在幼年依偎于父母亲膝下时就产生了,逐渐长大成人,奉养父母,便对父母越来越尊敬。圣人根据人自然天性中尊敬父母之心,加以教育培养,使他们明白敬的道理;根据人自然天性中亲爱父母之心,加以教育培养,使他们明白爱的道理。圣人对人的教化,不须严肃就可以获得成功,其政令不须严厉就能治理好天下,是因为他们因循的是人的本性,以孝道去引导人民。父子之间的关系,既体现了人天生的本性,也体现了君为严君、子为顺臣的君臣义理。父母生养儿子,使家族的血脉得以延续,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了。父亲对于子女既有为父的亲情,又有为君的尊严,没有比这样的恩爱更厚重的了。所以,如果做儿女的不爱自己的双亲而去爱其他的人,这就叫做违背道德;如果做儿女的不尊敬自己的双亲而去尊敬其他的人,这就叫做违背礼法。推行政教,应当顺从人的天性,敬爱父母,如果违逆德礼,就会使民众没有效法的准则。如果不能用善行带头行孝,教化天下,而以违背德礼的恶德恶行行事,虽然也可能一时得志,但君子会鄙夷不屑,不会赞赏。君子的作为就不是这样,他们说话,会考虑所说的话能为民众所称道;他们行动,会考虑行为举止能使民众高兴;他们立德行义,要考虑能为民众所尊敬;他们做事,要考虑能为民众所效法;他们的仪容举止,要考虑得到民众的称赞;他们的一进一退,要考虑合乎规矩法度。君王就这样来统治民众。君子以这样的作为来治理国家,民众敬畏而爱戴他,仿效他,学习他,所以能够成就其德治教化,推行其政策、法令。《诗经》里说:‘善人君子,他的仪容举止,没有差错。’”

解读

前面讲了孝道的意义,以及天子、诸侯、卿大夫、士诸人的孝,到这一章,曾子继续和孔子讨论孝道,主要说“圣治”即圣人的治理之道,也就是有圣德的君王如何用孝道教化百姓,治理天下。圣人的道德也仍然不出一个“孝”字。父子之道,君臣之义,无他,但顺其德而已矣。推近及远,圣治之道得矣。本章比较长,可分为两个部分,自“曾子曰”至“又何以加于孝乎”为第一部分,自“故亲生之膝下,以养父母日严”以下为第二部分。第一部分阐述圣人的最高德行是孝。文中举周公为例,认为周公能令后稷配天、文王配上帝,因而四海诸侯来助祭,这是无以复加的孝,也是圣人之德的最高表现。第二部分讲述圣人以孝治国的道理。圣人用孝的尊亲之义教导天下人敬爱其君,因而其政成,其国治,这是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如不以爱亲敬亲教导人民,就会出现悖德悖礼之事,百姓就失去了准则。这种离善就恶的做法,即使取得成功,君子也不会看重,因为君子具有“言思可道”等一系列符合孝的品德,他们以这种品德教化人民,治理国政。

这一章有两个观点值得深入领会。

第一,天地之性人为贵。为什么?《尚书·泰誓上》曰:“惟天地万物父母,惟人为万物之灵。”《荀子·王制》说:“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礼记·礼运》说:“人者,天地之心也……”,“人者,其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在天地万物之中,人有突出的价值,人是具有感性、能够创造、能够进行自我发展的万物之灵。而《孝经》与其他儒家经典不同的是,突出人的孝行,认为“人之行,莫大于孝”,人的德行中最大的是孝行。这使我们想起《孝经》开宗明义就讲到孝者德之本也。民间俗话说:“百善孝为先。”正因为人能够行孝,他就具备了天地之大德,因此在天地万物当中人就是最尊贵的。如果人不去修德,不去行孝,那就跟禽兽没有什么区别了。

第二,爱与敬的逻辑。“故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在《孝经》看来,假如有人不爱自己的父母,而去爱别人,那就叫悖德;不敬自己的父母而去敬别人,那就叫悖礼。这话是符合道德心理的逻辑的,父母的恩德最重,按照人的情感心理逻辑次序,应该是首先爱敬自己的父母,再去爱敬别人。怎么能够相信一个人连生他养他的父母都不肯爱敬,却能真心实意地爱他人,发自内心地敬他人呢?因为爱敬是从家庭血缘亲情引申出来的,离开了亲情,爱敬就成为无根之萍,无本之木。即使有这样的爱,也要么是虚伪的,要么是由功利需要引起的索取式的爱。正如盖楼房一样,不先盖第一层,怎么能够盖第二、第三……层呢?所以,儒家认为,爱敬要从自己的亲人开始,然后推而广之去爱敬别人。刘炫《孝经述议》残卷云:“世人之道,必先亲后疏,重近轻远,不能爱敬其亲而能爱敬他人,自古以来恐无此。”

纪孝行章第十

原文

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1],养则致其乐[2],病则致其忧[3],丧则致其哀[4],祭则致其严[5],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6]。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7],在丑而争则兵[8]。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9],犹为不孝也。”

注释

[1]居:平日家居。致:尽。

[2]养:奉养,赡养。乐:和颜悦色。

[3]致其忧:充分地表现出忧虑之情。

[4]丧:指父母去世,办理丧事。哀:悲伤,悲痛,悲哀。

[5]严:庄重诚敬。

[6]丑:众人的意思。

[7]刑:刑罚。

[8]兵:兵器,凶器。

[9]三牲:牛、羊、猪。古代祭祀用一牛、一羊、一猪称为“太牢”,是最高等级的祭祀规格。说每天杀牛、羊、猪三牲来奉养父母,这是夸张的说法。

译文

孔子说:“孝子对父母亲的侍奉,在日常家居的时候,要对父母尽恭敬之心;在饮食供养时,要保持和颜悦色去服侍父母;在父母生病时,要怀着忧虑之情去照料;在父母去世时,要尽悲哀之情料理后事;对先人的祭祀,要尽力庄重诚敬地举办。这五方面做得完备周到了,才算是能奉事双亲,恪尽孝道。奉事父母双亲,要身居高位而不骄傲蛮横,身居下层而不为非作乱,在众人中间和顺相处、不与人争斗。身居高位而骄傲自大者势必要招致灭亡,在下层而为非作乱者免不了遭受刑罚,在众人中争斗则会引起相互残杀。这骄、乱、争三种行为不能去除,即使天天用备有牛、羊、猪三牲的美味佳肴奉养双亲,那也不能算是行孝啊。”

解读

纪孝行,记录孝行的内容,即孝子在侍奉双亲时应当做到的具体事项。孝子应如何来行孝呢?具体地说,要实践五种孝行,杜绝三种不良行为。

五种孝行中,第一个是居则致其敬。《论语·为政》:“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子游问什么是孝。孔子说:“现在人们所说的孝,往往是指能够赡养父母。其实就连狗马之类都能够得到人的饲养。如果没有恭敬之心,赡养父母与饲养狗马之类有什么区别呢?”很多人以为孝顺父母是拿点钱供养父母,买点好吃的、好穿的,让父母生活的需要得到满足,以为这就是孝,那就错了。为什么?因为养狗养马也是满足它们的生活需要,假如仅是供养父母而无恭敬之心,那与饲养犬马有何区别?人孝养父母与饲养犬马的区别就在于人能够“致其敬”!《孟子·尽心上》有一句话是对孔子这段话的最好注释:“食而弗爱,豕交之也;爱而不敬,兽畜之也。”只是养活而不爱,那就如养猪一样;只是爱而不敬,那就如养鸟儿养爱犬等畜生一样。孝道的根本不在于仅仅赡养父母,而在于要有孝心,发自内心的尊敬。《礼记·祭义》云:“君子反古复始,不忘其所由生也。是以致其敬,发其情,竭力从事以报其亲,不敢弗尽也。”君子缅怀父母以至于远祖,不忘掉自己是从哪里来的,所以对他们是有多少敬意就拿出多少敬意,有多深厚的感情就拿出多深厚的感情,在祭祀活动中尽心竭力以报答自己的亲人,不敢有丝毫的保留。这对于我们今天的国人特别具有警醒作用。我们常常看到新闻媒介报道各种各样不赡养父母的案例,为了父母的生活费子女们争吵、打闹,甚至对簿公堂,连应尽职责都不愿意尽,更不用说敬爱之心了。当然,随着经济发达,物质富裕,吃穿方面的赡养问题日益退居次要地位,但老父老母所期望于子女的敬爱很多人还是很难尽到,离孝道还很远。同时,我们现在饲养宠物成风,个别人把狗当作心肝宝贝一般,不仅“养而有爱”,而且还同桌吃饭,同床睡觉,而对待老父母则没有这么好,把老父母当成保姆,还动不动就给脸色看。他们待自己的父母连犬马都不如,那实际上他们自己也是连犬马都不如。

第二个是养则致其乐。《论语·为政》:“子夏问孝。子曰:‘色难。’”子夏问什么是孝,孔子说:“在父母面前保持和颜悦色最难。”以饮食供养父母,不算是难事。唯以和颜悦色侍奉父母,才是难得。一个孝子,与父母相处时,心中自然和顺欣悦,形之于外,便是和颜悦色。此色是孝心的表现,能养父母之心,所以是难。《礼记·祭义》说:“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如果孝子对父母有深深的爱敬,心中就必然充满和顺之气;心中充满和顺之气,脸上就一定会表现为和颜悦色;脸上有和颜悦色,就一定会表现为曲意承欢的样子。儿女对于父母的愉悦的神色、和顺的仪容、恭敬谨慎的态度是孝道的基本要求。

第三个是病则致其忧。《论语·为政》:“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孟武伯问什么是孝。孔子说:“对于父母,做儿女的最为其疾病担忧。”父母有了疾病,子女面色忧愁,“亲瘠,色容不盛”(《礼记·玉藻》)。“冠者不栉,行不翔,言不惰,琴瑟不御,食肉不至变味,饮酒不至变貌,笑不至矧,怒不至詈。疾止复故。”(《礼记·曲礼上》)成年的儿子因忧虑父母的疾病,头发无心梳理,走路张不起两臂,言辞不敢懈怠轻慢,琴瑟无心弹奏,食肉不知其味,饮酒不至脸红,笑不露齿,怒不骂人。直到父母病状消失,为人子者才恢复常态。《弟子规》上讲“亲有疾,药先尝。昼夜侍,不离床”。父母有病了,一天到晚都守候在父母床前,帮助父母、照顾父母,直至父母病好。

第四个是丧则致其哀,第五个是祭则致其严。《论语·为政》载孔子说:“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生时以礼相待,死后以礼安葬,以礼祭奠。《礼记·祭统》也说:“孝子之事亲也,有三道焉:生则养,没则丧,丧毕则祭。养则观其顺也,丧则观其哀也,祭则观其敬而时也。尽此三道者,孝子之行也。”孝子奉事父母不外乎三件事:头一件是生前好好供养,第二件是父母死后依礼服丧,第三件是服丧期满要按时祭祀。在供养这件事上可以看出做儿子的是否孝顺,在服丧这件事上可以看出他是否哀伤,在祭祀这件事上可以看出他是否虔敬和按时。这三件事都做得很好,才配称作孝子的行为。《礼记·祭义》说孝子在祭祀时“如执玉,如奉盈,洞洞属属然如弗胜,如将失之”。孝子在祭祀时,容貌敬慎,就好像拿着贵重的玉,又好像端着满满的一杯水,那份虔诚,那份专注,就好像拿不动,又好像生怕失手打坏。《大戴礼记·曾子本孝》曰:“故孝之于亲也,生则有义以辅之;死则哀以莅焉;祭祀则莅之以敬:如此,而成于孝子也。”《弟子规》上面讲“丧三年,常悲咽。居处变,酒肉绝”。父母走了,三年之中孝子常常悲痛流泪,他的生活起居不再像以往那样,酒肉应该断绝。

这一章还指出三种不良行为是:居上而骄,为下而乱,在丑而争。这三种不良行为都会导致祸患临头。这样对父母供养得再好,也是不孝。这是从反面告诫人们什么是不孝,要尽力避免。

五刑章第十一

原文

子曰:“五刑之属三千[1],而罪莫大于不孝[2]。要君者无上[3],非圣者无法[4],非孝者无亲[5]。此大乱之道也。”

注释

[1]五刑:即中国古代的五种刑罚——大辟、宫、刖、劓、墨。五刑源于有苗氏部落,另有一说源于上古时代蚩尤领导的九黎族。有苗氏亡于夏启后,夏启将有苗氏推行的刖、劓、琢、黥等刑加以损益,形成了墨、劓、刖、宫、大辟五种刑罚,并使之成为主要的刑罚体系。自夏以后,商、周及春秋之际,五刑一直被作为主体刑而广泛使用。五刑之属三千:指应当处以五种刑罚的罪有三千条。

[2]莫大于:没有超过的。

[3]要(yāo):有所倚仗而强求。无上:藐视君长,目无君长。

[4]非:责怪,反对。无法:藐视法纪,目无法纪。

[5]无亲:藐视父母,目无父母。

译文

孔子说:“应当处以墨、劓、刖、宫、大辟五种刑罚的罪有三千多种,而其中没有比不孝的罪过更大的了。要挟君王的人,目无君上;非难圣人的人,目无法纪;反对孝行的人,目无父母。这三种人的行径,乃是天下大乱的根源所在。”

解读

本章言不孝之罪。上古以来的五刑有三千多条款,不孝是其中最大的罪行。因为否定孝道与要挟君上、否定圣人都是大乱之道,所以罪大恶极,绝对不能轻描淡写草草了事,要进行严惩。这里“罪莫大于不孝”与“人之行,莫大于孝”是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孟子·离娄下》认为:“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意思是说,孟子说:“通常认为不孝的情况有五种:四肢懒惰,不管赡养父母,这是第一种;酗酒聚赌,不管赡养父母,这是第二种;贪吝钱财,只顾老婆孩子,不管赡养父母,这是第三种;放纵声色享乐,使父母感到羞辱,这是第四种;逞勇好斗,连累父母,这是第五种。”

既然孝是人的最高品行,那么不孝当然就是最卑劣的了,甚至是大逆不道、十恶不赦的罪过。由于《孝经》的影响,孝与不孝被纳入了法律条文。汉代《公羊文十六年传》何休注就有“不孝者,斩首枭之”之说。南北朝时期,就出现了“不孝”入于“十恶”重罪的立法要求,北齐律首创“重罪十条”,而其中不孝罪为“十恶不赦”的罪名之一,《唐律》继承前代立法成果,在《唐律·名例律》“十恶不赦”的重罪中,“不孝”名列第七,规定不孝罪包括:“谓告言、诅詈祖父母父母;祖父母父母在,别籍、异财;若供养有缺;居父母丧,身自嫁娶,若作乐,释服从吉;闻祖父母父母丧,匿不举哀;诈称祖父母父母死。”就是:检举告发祖父母、父母犯罪行为的,骂祖父母、父母的,背地里诅咒祖父母、父母的;祖父母、父母生存期间自己另立户口、私攒钱财的;对祖父母、父母不尽最大能力奉养,使其得不到生活满足的;父母丧事期间自己娶妻或出嫁的,父母丧事期间听音乐、看戏的,父母丧事期间脱掉丧服穿红挂绿的;隐匿祖父母、父母死亡消息,不发讣告、不举办丧事的;祖父母父母未死谎报死亡的。这都属于不孝的犯罪行为,都应受到严厉的惩罚。此后,宋、元、明、清各个朝代都一一沿袭。孝本来是道德规范,这里引申到法律上,反映了古代德治与法治结合的社会治理模式。在不孝罪的治理下,社会上形成了尊老敬长的社会风尚,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按照《孝经》的推论,一个人不尊敬自己的亲人,也就不会尊敬他人;一个人如果不孝顺父母,也就一定不会顺从上级、忠诚于君主。这样的人不仅仅会危害个人、家庭,也会危及整个社会,是社会动乱的根源。所以,对不孝的行为是绝对不能饶恕的,要通过法律进行严惩。不过,应该看到,古代统治者以不孝罪打击不孝行为,是以长幼不平等为基础,以牺牲子女们的合法利益为代价的,很多时候也出现了走极端的、违反人性人情的情况,需要我们明鉴和批判。

广要道章第十二

原文

子曰:“教民亲爱,莫善于孝[1]。教民礼顺,莫善于悌[2]。移风易俗[3],莫善于乐[4]。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礼者,敬而已矣。故敬其父,则子悦;敬其兄,则弟悦;敬其君,则臣悦;敬一人[5],而千万人悦[6]。所敬者寡,而悦者众。此之谓要道矣。”

注释

[1]莫善于:没有比……更好的了。

[2]悌:敬爱兄长,也泛指敬重长上。

[3]移风易俗:改变旧的、不良的风俗习惯。

[4]乐:指古代礼乐的乐,与今天的“音乐”概念及内涵不完全相同。儒家认为,君王可以利用音乐,改变人们的风俗习惯。

[5]一人:指父、兄、君任何一个受敬者。

[6]千万人:指子、弟、臣。千万,只是举其大数而已。悦:喜悦。

译文

孔子说:“教育人民互相亲近友爱,没有比孝道更好的了。教育人民讲礼貌,知和顺,没有比悌道更好的了。改变旧习俗,树立新风尚,没有比音乐更好的了。安定长上,治理民众,没有比礼更好的了。所谓礼,归根结底就是一个‘敬’字而已。因此,尊敬他的父亲,儿子就会高兴;尊敬他的哥哥,弟弟就会高兴;尊敬他的君王,臣子就会高兴。尊敬一个人,而千千万万的人感到高兴。所尊敬的虽然只是少数人,而感到高兴的却是多数人。这就是把孝道称为‘要道’的缘由啊!”

解读

本章对孝与治国的关系做了进一步的阐述。要道,即《开宗明义章》中的“先王有至德要道”的“要道”,因为在此深入探讨,故称之为“广要道”。下面《广至德章》的题意与此相仿。在这章里,首先谈到治国安民之术,孝只居其一,是基础,此外还有悌、乐、礼。随后,文中指出礼就是敬,敬在治国中十分重要。

关于“移风易俗,莫善于乐”,《荀子·乐论》也说:“乐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故乐行而志清,礼修而行成,耳目聪明,血气平和,移风易俗,天下皆宁。”乐是圣人所喜欢的,而且可以用来改善民众的心性。它能深深打动人的心灵,也能改变风俗,所以古代的圣王用礼乐来引导人民,而人民能和睦相处。因此,乐推行后人们的志向就会高洁,礼修明后人们的德行就能养成。使人们耳聪目明、感情温和平静,改变风俗,使天下都安宁,没有什么比音乐更好的了。荀子认为,音乐可以使民心向善,促使人的情感自然而然地发生变化,进而达到人们的思想道德面貌的改变,最终使社会风气和习俗得以改变。因此,礼乐兼用,才能使社会和谐安定。《吕氏春秋·察贤》有一个“鸣琴而治”的典故:孔子的学生宓子贱在山东单父县任知县时,把单父县治理得很好。后来他的继任者巫马期也治理这个县,治理得也很好。但巫马期不大明白,宓子贱治理时没他这么忙,也治理得很好。他则老是跑来跑去的,很忙。巫马期向宓子贱询问其中的缘故,原来宓子贱在二堂里摆了一个古琴,当事人来了之后,宓子贱先弹琴,营造一个和谐的气氛,让大家心气平和,这样各种事务都处理得很好,达到了“政简刑清”的治理效果。后来人们说宓子贱治单父“身不下堂”,“鸣琴而治”,所以就把二堂叫“琴治堂”。通过这个故事,我们看到,宓子贱能够通过乐改变一个地方的社会风气,起到良好的治理效果。这使我们相信,通过“乐治”,可以转化一个企业、一个单位,甚至一个国家的社会风气。

关于“安上治民,莫善于礼”,《晏子春秋》有这样一个故事:景公好饮酒,常常连续几天,天天饮酒。一次酒酣之时,他竟然脱衣摘帽,亲自敲击瓦盆奏乐,还问身边各位近臣:“仁德之人也喜好以此为乐吗?”近臣回答说:“仁德之人的耳朵眼睛,同别人一样,他们为何偏偏不喜好以此为乐呢?”于是景公派人驾车去请晏婴,晏婴身穿朝服而来。景公说:“我今天很高兴,愿与先生共同饮酒作乐,请你免去君臣之礼。”晏婴答道:“假如群臣都想免去礼节来侍奉您,我怕君主您就不愿意了。现在齐国的孩童,凡身高中等以上者,力气都超过我,也能胜过您,然而却不敢作乱,是因为惧怕礼仪啊!君主假如不讲礼仪,就无法役使下属;下属如果不讲礼仪,就无法侍奉君主。人之所以比禽兽尊贵,就是因为有礼仪啊!我听说,君主如果不讲礼仪,就无法正常地治理国家;大夫如果不讲礼仪,底下官吏就会不恭不敬;父子之间如果没有礼仪,家庭就必有灾殃。可见礼仪不可免除啊!”景公说:“我自己不聪敏,也没有好作风,加之身边近臣迷惑、引诱我,以至于如此,应该处死他们!”晏婴说:“身边的近臣没有罪。如果君主不讲礼仪,那么讲究礼仪之人便会悄然离去,不讲礼仪之人就会纷至沓来;君主如果讲究礼仪,那么讲究礼仪之人就会纷至沓来,不讲礼仪之人便会悄然离去。”景公听后说道:“先生说得好啊!”于是景公让人换了衣冠,令下人洒扫庭院,更换坐席,然后重新请晏子。晏婴进入宫门,经过三次谦让,才登上台阶,采用的是“三献之礼”。随即,晏子再行拜别之礼,准备离去,景公以礼拜别,然后命令下人撤掉酒宴,停止音乐,并对身边臣子说:“请让我以此表示接受晏婴对我的教诲。”

总之,礼乐作为一种生活的样式,携带着丰富的文化信息,并直接关乎人的行为,与民众生活具有一种天然的关联性,能够对人们修养的养成和社会道德氛围的形成起到潜移默化、移风易俗的作用,从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广至德章第十三

原文

子曰:“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见之也[1]。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君者也。《诗》云:‘恺悌君子,民之父母。’[2]非至德,其孰能顺民[3],如此其大者乎!”

注释

[1]家至:到家,即一家一户地走到。日见:天天见面,即当面教人行孝。

[2]“恺悌”二句:语出《诗经·大雅·泂酌》。原诗是西周召康公为劝勉成王而作。恺悌(kǎi tì):《诗经》原作“岂弟”,和乐平易。

[3]孰:谁。顺民:古文本作“训民”,教导训诫民众。《国语·鲁语上》:“夫诸侯之患,诸侯恤之,所以训民也。”韦昭注:“训,教也。教相救恤也。”

译文

孔子说:“君子以孝道教化民众,并不是要一家一户地走到,天天见面教人行孝。以孝道教化民众,是要让天下做父亲的都能受到尊敬;以悌道教化民众,是要让天下做兄长的都能受到尊敬;以臣道教化民众,是要让天下做君王的都能受到尊敬。《诗经》里说:‘和乐平易的君子,是民众的父母。’如果没有至高无上的德行,有谁能教导训诫民众,做出这样一番大事业呢?”

解读

本章推广、阐发“至德”二字的义理,即进一步阐述“孝道”是至为高尚的道德的理由,讲君王要能够以身作则行孝道,为天下做表率,从而使天下为人子、人臣者知道孝悌父兄、尊敬君王。

汉代“以孝治天下”为历代统治者所重视和奉行,明太祖朱元璋即基于“为治之要,教化为先”的治国理念,极为重视社会的孝道教化。他说:“孝弟之行,虽曰天性,岂不赖有教化哉!自圣贤之道明,谊壁英君莫不汲汲以厚人伦、敦行义为正风俗之首务。旌劝之典,贲于闾阎,下逮委巷。”(《明史·孝义传一》)洪武三十年(1397)九月,朱元璋还亲自制定、颁布了《教民榜文》(也称《圣谕六言》等):“孝顺父母,恭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将“孝顺父母”排在“圣谕”第一,足见朝廷对孝道教化的重视,这对社会孝道教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许多家庭在自己订立的家训中要子弟家人恪守这六条“圣谕”。朱元璋还在全社会树立家训孝道教化的典型——浙江浦江的郑氏家族。该家族是一个一再受到封建统治者赏识的封建大家族,在宋、元、明史中均被列入孝义传、孝友传,朱元璋更是对其培植、表彰。早在洪武初年,朱元璋就亲自接见郑氏八世孙郑濂,问其治家长久之道,并欲赐其官职。当朱元璋看到郑家的家训《郑氏家范》后深有感慨地说:“人家有法守之,尚能长久,况国乎!”此后,朱元璋又对郑家屡屡表彰:洪武十八年(1385),朱元璋称赞郑氏家族为“江南第一家”;洪武二十三年(1390),又亲笔题写了“孝义家”三字赐之。洪武二十六年(1393),朱元璋聘请郑氏家族的郑济为皇家的家庭教师,专门为太孙讲授“家庭孝义雍睦之道”。

参见徐少锦、陈延斌:《中国家训史》,476~477页,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3。朱元璋还于洪武十一年(1378)亲自编撰家训《皇明祖训》训诫皇室子弟:“凡古帝王以天下为忧者,唯创业之君、中兴之主,及守成贤君能之。其寻常之君,将以天下为乐,则国亡自此始。何也?帝王得国之初,天必授于有德者。若守成之君常存敬畏,以祖宗忧天下为心,则能永受天之眷顾;若生怠慢,祸必加焉。可不畏哉!”明成祖朱棣在为政之余,也采辑圣贤格言,编为《圣学心法》一书供皇子皇孙学习效法。他认为这样就可以在全社会收到“不令而从,不严而治”的效果。这正如《礼记·祭义》所说:“孝弟发诸朝廷,行乎道路,至乎州巷,放乎蒐狩,修乎军旅,众以义死之,而弗敢犯也。”孝悌之道,从朝廷开始,通行于道路,通行于乡里,通行于田猎,通行于军旅,大家都抱着宁可为孝道而死的信念,没有人敢违背它。由此可见,孝悌之道如果从朝廷发出来,则影响深远广大,无可限量。

广扬名章第十四

原文

子曰:“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1];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2],故治可移于官。是以行成于内[3],而名立于后世矣[4]。”

注释

[1]移:转移,迁移。

[2]理:治理,管理。居家理:指家务、家政管理得好。

[3]行:指孝、悌、善于理家三种品行。内:家内。

[4]名立:立身扬名。立:树立。这里指名声长久地流传。

译文

孔子说:“君子奉事双亲能尽孝道,因此就能够将对父母的孝移作奉事君王的忠;奉事兄长能尽悌道,因此就能够将对兄长的悌移作奉事官长的顺;管理家政有条有理,因此就能够把治家的经验移于做官治理国家。因此说能够在家里尽孝悌之道、管理好家政的人,其名声也就会长久地流传于后世。”

解读

本章是对首章“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一句中“扬名”的展开,故称《广扬名章》。本章继续描述君子的优良品行,指出他们事亲孝,所以能够忠君;尊敬兄长,所以能够顺从官长;治家有方,所以可以治理国政。正因为如此,君子在家门之内奉行孝、悌、理三德,就可以树立自己的形象并且扬名后世。这里又明确地提出“移孝于忠”,可以与《士章》对照着看。孔安国传:“能孝于亲,则必能忠于君矣。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也。”“善事其兄,则必能顺于长也。忠出于孝,顺出于弟。”古代有人曾经模仿《孝经》作《忠经》,其十八章说:“孝者忠之原,忠者孝之推。”对国家尽忠,对父母尽孝,两样都做好,即“忠孝双全”,是古代士大夫的理想追求,代表人物有岳飞、文天祥等。《二十四孝》有个“忠孝双全”的故事,说的是明朝湖南道州守将沈至绪,有一个独生女儿,名叫沈云英。沈云英自小聪明好学,跟父亲学得一身好武艺。因其父率兵迎异军死在战场上,她登上高处大声呼曰:“我虽然是一个小女子,但为完成父亲守城的遗志,我要决一死战。希望全体军民保卫家乡。”大家深受感动,发誓要夺回失地。很快解除了包围,取得了胜利。沈云英找到父亲的尸体,大声痛哭,全体军民都穿上孝服,参加了葬礼。朝廷下令追封沈至绪为副总兵,并任命沈云英为游击将军,继续守卫道州府。后来人们为她建了一座忠孝双全的纪念祠。有诗颂曰:“异军攻城围义兵,娥眉汗马解围城;父仇围难两湔雪,千古流芳忠孝名。”

岳飞是“忠孝双全”的代表人物。他出生于相州汤阴县(今河南安阳汤阴县)的一个普通农家。传说岳飞出生时,有大禽若鹄,飞鸣室上,故父母给他取名飞,字鹏举。岳飞母亲姚太夫人,是妇女的楷模,母教的典范,在国家危亡之际,励子从戎,尽忠报国,被传为佳话,为中国历史上三大贤母之一,“岳母刺字”成为中华民族母教的经典故事。岳飞特别孝顺,他的母亲留在黄河以北,他就派人去寻找他母亲,在金国与伪齐的严格盘查之下,历经十八次的反复,将自己的母亲从被敌人占领的故乡接出来。尽管这时他已高升为战区统帅,依然侍母至孝,总是晨昏侍候母亲。母亲有病,经久难愈,岳飞必亲自调药换衣,无微不至。如果不出征,必早晚到母亲面前问安;如果出征,必然要把母亲的事情安排妥当才放心。甚至为了照顾母亲的休息和调养,连走路和咳嗽都不敢出声。岳飞在克复襄汉六郡后,军务十分繁忙,但恰在此时接到姚氏病重的消息。他心急如焚,即上疏高宗,请求辞职侍奉。母亲去世,岳飞悲痛难抑,三天不吃不喝。在上奏朝廷批文尚未传下时,即与长子岳云等不避涂潦蒸暑,千里扶护母亲灵柩,前往庐山安葬。在墓旁搭起草庐守丧。后来,由于战务紧急,高宗连续下诏起复,他才中止丁母忧,忍悲回到军中。

岳飞从二十岁起就弃家参军,以身报效国家。从此,出生入死,经历大小战役二百余次,驰骋疆场近二十年,直到三十九岁被冤死。岳飞一生以“忠”为最高要求,至死不渝。他在《永州祁阳县大营驿题记》中曾深情写道:“痛念二圣远狩沙漠,天下靡宁。誓竭忠孝,赖社稷威灵,君相贤圣。他日扫清胡虏,复归故国,迎两宫还朝,宽天子宵旰之忧,此所志也。”这种忠诚,已到了出自自觉、本能的地步。他的诗中也常有诸如“忠义必期清塞水”、“誓将直节报君仇”这样感情直露的句子。而后世对岳飞的赞誉,也首推其忠。绍兴三十二年(1162),宋孝宗为岳飞平反昭雪时所写到的诰文中即褒赞岳飞“位至将相,而能事上以忠,御众有法,屡立功效,不自矜夸,余烈遗风,至今不泯”。岳飞精神就是“忠”与“孝”的体现。大爱至孝,德为人之本,孝为德之先,岳飞最为突出的是大爱至孝的美德。岳飞以“尽忠报国”为志,胸怀远大,立志报国,这就是对国家的忠。在岳飞庙大门两侧墙上刻的“忠”、“孝”二字,可谓岳飞一生的写照。后人对于岳飞的敬仰,就是出于对他这种“忠”与“孝”的推崇。

抗金名将吴玠一向敬仰岳飞,愿意与他结为好友,岳飞家中没有婢女伺候,就送给他美女。岳飞说:“主上终日为国事操劳,怎能是臣子贪图享乐之时?”岳飞没有接受,将美女送回。吴玠就更加敬仰岳飞了。岳飞嗜酒,皇帝告诫他:“你等到了河朔,才可以这样饮酒。”从此,岳飞不再饮酒。皇帝曾经想要给岳飞建造住宅,岳飞推辞道:“敌人尚未被消灭,怎能谈论家事?”有人问:“天下何时才会太平?”岳飞说:“文官不爱财,武将不怕死,天下就太平了。”岳飞的大孝大忠,为后人树立了光辉的表率。后来,岳珂追述祖父岳飞时说:“先臣天性至孝。”岳飞认为,人臣应以尽孝为始,其次才能尽忠:“窃念为人之子,生不能致菽水之欢,死不能终衰绖之制,面颜有腆,天地不容。且以孝移忠,事有本末,若内不克尽事亲之道,外岂复有爱主之忠?”“为人子必尽孝道,为人父必为表率。”其中,“若内不克尽事亲之道,外岂复有爱主之忠”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一个人如果不能孝顺自己的父母,又如何能够忠于自己的国家呢?从这一句话可以看出,岳飞已经将“忠”、“孝”二字紧密联系在一起了。

但忠孝有时不能两全,怎么办?实际上往往在二者不能兼顾时就只能取前者舍弃后者,所以又有大孝为国、小孝为亲之说,甚至必要时要“大义灭亲”。例如,为了向君主尽忠,儿子可以告发父亲,父亲也可以告发儿子,这就是“大义灭亲”。反之,如果对国家、君主不利的事情不举报,不但要犯不忠的罪名,而且也有亏于孝道,即“陷父母于不义”。当然,中国古代,忠君和爱国往往是不分的,皇帝就是国家的象征。在这个意义上,历史上有许多忠孝不能两全而舍孝取忠的爱国志士,是不能被看成“愚忠”的。

谏诤章第十五

原文

曾子曰:“若夫慈爱、恭敬、安亲、扬名,则闻命矣[1]。敢问子从父之令,可谓孝乎?”子曰:“是何言与[2]!是何言与!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3],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争臣五人[4],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5],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6];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7]。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

注释

[1]若夫:句首语气词,用于引起下文。慈爱:指仁慈爱人,多指上对下或父母对子女的爱怜。安亲:安慰双亲。扬名:传播名声。闻命:接受命令或教导。

[2]与:通“欤”(yú),句末语气词,表感叹或疑问语气。

[3]争(zhèng)臣:指能直言谏君,规劝君主过失的大臣。争,同“诤”。天子有争臣七人:旧注说,天子的辅政大臣有三公、四辅,合在一起是七人。“三公”是太师、太傅、太保。“四辅”是前曰疑、后曰丞、左曰辅、右曰弼。

[4]诸侯有争臣五人:诸侯有辅政大臣五人,或说是三卿及内史、外史,合计五人。

[5]大夫有争臣三人:大夫的家臣,主要有三人。孔传说,三人是家相(管家)、室老(家臣之长)、侧室(家臣)。

[6]令:善,美好。令名:好名声。

[7]陷:陷入,落入不利的境地。不义:不合乎道义,不正当。

译文

曾子说:“讲过的诸如慈爱、恭敬、安亲、扬名这些教诲,我已经听懂了。我想再冒昧地问一下,做儿子的能够听从父亲的命令,就可称得上是孝吗?”孔子说:“这是什么话呢?这是什么话呢?从前,如果天子身边有直言敢谏的诤臣七人,则尽管不行正道,也不会失去其天下;如果诸侯有身边直言敢谏的诤臣五人,则尽管不行正道,也不会失去其侯国;如果卿、大夫也有直言敢谏的诤臣三人,则尽管不行正道,也不会失去其家族的封邑;如果士人有能够直言敢谏的朋友,自己的美好名声就不会丧失;如果做父亲的有能够直言敢谏的儿子,就不会陷身于不义之中。所以,如果父亲有不义的行为,做儿子的不能够不去劝谏;如果君王有不义的行为,做臣僚的不能够不去劝谏。面对不义的行为,一定要劝谏。做儿子的能够听从父亲的命令,又怎么能算得上是孝呢?”

解读

本章相对独立,讲述行孝的谏诤问题。孔子由于曾子提问,特别发挥了谏诤的重要性。“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世界上没有完人,每个人都会有缺点过失,而且人们对自己的缺点过失往往不能自觉地意识到,这就需要别人指出来,直言规劝,促使其改正过错,这就是谏诤。作为儿女,对于父母的缺点过失要善意地规劝,因此,一味地恭顺父母之命,并不是孝。面对父母违背道义的行为或主张,子女要进行谏诤,帮助父母改正错误。如果此时“从父之令”就是不孝。推而广之,臣之于君,亦是如此。

《论语·里仁》中孔子谈到儿女如何对父母谏诤时说道:“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孔子说:“侍奉父母,对他们的过错要用委婉的方式、柔和的语言来加以劝阻。子女把自己的心意表达清楚,看到父母不听从,还要敬重父母而不忤逆冒犯。虽然心里忧愁,但也不能因此产生怨恨。”谏诤是孝道中最大的难题。一味顺从会陷父母于不义,据理力争又似乎对父母不敬。孔子要求君子应该在两难中求得两全:既要劝告,又要和颜悦色;一次不行,就等下次,趁他们高兴的时候再谏,但要一直保持恭敬的态度,不忤逆,不惹他们生气,自己也不生他们的气,只为父母过而未改而担忧。这与《孝经·谏诤章》比较起来是相对中道温和的。

后来朱熹《论语集注》把此章与《礼记·内则》进行比较阐发:“此章与《内则》之言相表里。几,微也。微谏,所谓‘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也。见志不从,又敬,不违,所谓‘谏若不入,起敬起孝,悦则复谏’也。劳而不怨,所谓‘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熟谏。父母怒,不悦,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也。”这里面就有值得反思的地方了。《论语集注》表达了子女对父母一味顺从、忍受的孝敬,以致许多人把“孝顺”合为一词,以为孝就要顺,顺就是孝。结合《孝经·谏诤章》看,孔子其实很反对这样做,《孔子家语·六本》里记载的故事可以作为旁证。曾子在瓜地里除草,不小心锄断了瓜根。他的父亲曾晳很生气,举起大棒敲打他的背。曾子向前扑倒在地,许久不省人事,过了好一会儿才苏醒过来。他苏醒过来后不仅没有表现出痛苦,反而带着高兴的样子站起来,上前对曾晳说:“刚才,我得罪了您老人家,您老人家用力教训我,岂不是让您担忧了?”接着退回到房内,弹琴歌唱,想让曾晳听到,从而知道自己的身体仍然健康。孔子听说了这件事,认为曾子做得太过分了,他生气地告诉看门的学生说:“曾参来时不要让他进来。”曾子自认为没有过错,派人谒见孔子,孔子说:“你没有听说吗?瞽叟有个儿子叫作舜。舜侍奉瞽叟,父亲让他来做事,没有不在父亲身旁的;如果父亲想杀死他,则从没有让父亲找到过。小打就忍受惩罚,大打就逃走。所以瞽叟没有犯不守父亲本分的过错,舜也没有失去淳厚、美好的孝德。曾参这样侍奉父亲,不顾身体忍受暴怒,就是死也不躲避。假如自己死去,就把父亲陷于不义,与不孝相比,哪个重要呢?你不是天子的臣民吗?杀害天子的臣民是什么样的罪过呢?”曾子听到这番话后说:“我犯了大罪过啊!”于是到孔子那里去检讨过错。这就是流传很广的“耘瓜受杖”的故事。孔子这番话的意思是说,子女应该以实际行动取悦父母,但不要过度,不要“愚孝”,而要学舜的“至孝”、“大孝”。再说,如果曾子被父亲打死了,那么其父就有罪,就使父亲陷于不义,那就是不孝之子了。这是孔子孝的智慧,又是从舜那里得到的启发。

可惜的是,古代社会对孝道的提倡,往往片面地强调子女对父母、臣对君的孝敬、忠顺,过分强化了家长、君主的权力,谏诤在实际中并没有很好地贯彻落实,甚至还走向另一个极端。如《汉书·韦贤传》就说:“孝莫大于严父,故父之所尊子不敢不承,父之所异子不敢同。”后来就逐渐在社会上演变成“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只有不是的子女”的愚孝思想,宣扬无原则地对老者逆来顺受的愚孝行为,出现了戴震愤怒批评的如下现象:“尊者以理责卑,长者以理责幼,贵者以理责贱,虽失谓之顺;卑者、幼者、贱者以理争之,虽得谓之逆。”(戴震《孟子宗义疏证》)。这样就把传统的孝道思想完全变成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工具,孝道不再以是否有理作为评判的标准,而是以是否以下犯上,以致影响贵贱、尊卑、长幼关系为标准。特别是《孝经》所极力倡导的孝被统治者曲解为顺从和愚忠,人民关于孝的美好情操,被封建强权大大扭曲,被演绎成了“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愚忠愚孝思想,用以奴化百姓,以便于其统治。这些都是对忠孝的歪曲。著名的《孔雀东南飞》的故事就是例子。三国时庐江小吏焦仲卿与妻刘兰芝感情甚笃,但婆婆虐待媳妇,逼焦休妻。母命不能违,尽管焦仲卿很爱刘兰芝,也只得劝刘兰芝暂时回娘家。二人忍痛分别,相约不再嫁娶。后来兰芝兄贪图聘礼,逼妹妹改嫁太守之子。婚期,刘兰芝投水而死,焦仲卿自缢而亡。

感应章第十六

原文

子曰:“昔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1];事母孝,故事地察[2];长幼顺,故上下治。天地明察,神明彰矣[3]。故虽天子,必有尊也[4],言有父也;必有先也[5],言有兄也。宗庙致敬,不忘亲也。修身慎行,恐辱先也。宗庙致敬,鬼神著矣[6]。孝悌之至,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诗》云:‘自西自东,自南自北,无思不服。’[7]

注释

[1]事天明:虔敬地奉事天神上帝,明白上天覆庇万物的道理。

[2]事地察:虔敬地奉事地神后土,明察大地孕育万物的道理。

[3]“天地”二句:明王能以奉事父母的孝顺奉事天地,明晓天之道,明察地之理,天地神明感应其诚,就会显现神灵,降下福佑。

[4]尊:地位或辈分高。

[5]先:指年长于他的兄辈。

[6]著:显著,昭著,指祖先神灵显现。

[7]“自西”三句:语出《诗经·大雅·文王有声》。原诗追述周文王、武王先后迁丰、迁镐京之事,歌颂周文王和武王显赫的文治武功。

译文

孔子说:“从前,贤明的君王奉事父亲很孝顺,所以在祭祀天帝时能够明白上天覆庇万物的道理;奉事母亲很孝顺,所以在祭祀后土时能够明察大地孕育万物的道理;对长幼关系能够理顺处理好,所以对上下各层也就能够治理好。能以奉事父母的孝顺奉事天地,明晓天之道,明察地之理,天地神明感应其诚,就会显现神灵,降下福佑。所以,虽然天子地位尊贵,但是必定还有尊于他的人,那就是他的父辈,必定还有长于他的人,那就是他的兄辈。在宗庙里祭祀表达恭敬之心,是表示不忘自己的亲人。修养身心,谨慎行事,是因为恐怕自己的过失而使先人蒙受羞辱。在宗庙里祭祀表达恭敬之心,祖先神灵就会显现。孝悌之道做到了极致,就可以通达于神明,光辉普照天下,任何地方都可以感应相通。《诗经·大雅·文王有声》中说:‘从西到东,从南到北,没有人不心悦诚服地归顺。’”

解读

本章讲述孝的超凡作用,孝道达到极点就可以感应神明。感应,感者,从咸从心,动人心也。《易》曰:“咸,感也。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止而说,男下女,是以‘亨利贞,取女吉’也。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由男女阴阳之气的感应,推演到天地万物有感有应,互相影响,交感相应。这里指孝悌之道,可以通于天地之神,神明受到感动而降下福佑。东晋元帝作《孝经传》说,孝“能使甘泉自涌,邻火不焚;地出黄金,天降神女,感通之至,良有可称”。受此影响,历代孝行感动神鬼,天降灵验的故事不计其数。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二十四孝》中第一个故事《孝感动天》,讲的是传说中的远古帝王大舜的孝道故事。舜,本姓姚,名重华,号有虞氏,史称虞舜。父亲叫瞽叟,是一个不明事理的人,很顽固,对舜非常不好。舜的母亲非常贤良,但不幸在舜小的时候就过世了。于是父亲再娶。后母叫嚚(yín),是个没有妇德之人,很凶狠。生了弟弟“象”以后,父亲偏爱后母和弟弟。这象也狂傲骄纵,对舜打骂虐待是家常便饭,而且三人经常联合起来多次想害死他:让舜修补谷仓仓顶时,在谷仓下纵火,舜手持两个斗笠跳下逃脱;让舜掘井时,瞽叟与象却下土填井,舜掘地道逃脱。事后舜毫不怨恨,仍对父亲恭顺,对弟弟慈爱。他的孝行感动了天帝。他到历山耕种,大象替他耕地,鸟代他锄草。他到黄河边制作陶器,烧陶的人都为他提供方便;他去湖里捕鱼,其他捕鱼的人都愿意把自己所得与他共享。帝尧知道了他的孝行和有处理政事的才干,就将自己的两个女儿嫁给舜为妻,经过多年观察和考验,选定舜做他的继承人,最后把天下让给了他,于是舜因孝而“富有天下,贵为天子”。舜登天子位后,去看望父亲,仍然恭恭敬敬,并封象为诸侯,用他至诚的孝心孝行,终于感化了他的父母和象。后人有诗赞曰:“队队春耕象,纷纷耘草禽。嗣尧登宝位,孝感动天心。”舜作为一位大孝子,其事迹后来作为《二十四孝》之首,传扬至今。

《二十四孝》的第三个故事《啮指心痛》,说的是曾参对母亲至孝之诚而产生感应的故事。曾参是孔子的学生,品德高尚,孝顺父母。有一次,他吃过午饭便到山里砍柴去了,他母亲一个人在家里。他刚去不久,家里忽然来了几个客人,当时家里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用来招待客人。母亲着急,一时不知如何是好。“唉,要是曾参这时候能够回来帮我一下就好了。”她这样想着,并在心里焦急地盼望着儿子的出现。可是等啊等,等了好长时间,还不见儿子的身影。情急之下,曾母忽然想到了一个办法,她知道母子的血脉是相通的,于是就用牙齿将自己的一根手指咬破。果然,曾子在山里就忽然感到一阵心痛,他料想家里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就急忙挑着柴回家。回到家里,客人还没有走,曾子便帮着母亲招待客人。待客人走后,曾子跪在母亲膝前,请母亲告诉他为什么家里来了客人他会心痛。母亲便向他解释道:“因为客人来了以后,家里没有招待客人的东西,我见你尚未归来,就咬破手指,我想你必定会有感应,能早点回来,帮助招待客人。”故事中的“啮指心痛”虽然有些夸张,其实倒是对《孝经》这一章的说明。曾子与母亲骨肉至亲,感情至深。我们都知道“母子连心”这句话,是说父母与子女之间血脉相连,心心相印,息息相关,彼有所动,此有所感,彼此相互感应,这实际上就是现代人所谓的心灵感应。

事君章第十七

原文

子曰:“君子之事上也,进思尽忠[1],退思补过[2],将顺其美[3],匡救其恶[4],故上下能相亲也。《诗》云:‘心乎爱矣,遐不谓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5]

注释

[1]进:上朝见君。

[2]退:下朝回家。

[3]将:扶、持。美:好事,美德。将顺其美:持助君王,成全美事,亦作“顺从其美”。

[4]匡:纠正。

[5]“心乎”四句:语出《诗经·小雅·隰桑》。原诗相传是一首人民怀念有德行的君子的作品。遐:远。谓:诉说。

译文

孔子说:“君子奉事君王,在朝堂之上,谋划国事,尽忠竭力;回到家里,殚思竭虑,弥补过失。持助君王,成全其美德善事;纠正君王,补救其恶行坏事。所以,上上下下能够相亲相爱。《诗经》里说:‘心里对他爱恋着呀,相隔太远不能向他诉说!心中深藏起他,哪天才能忘记?’”

解读

本章讲述君子的事君之道。有德有位的君子,奉事君王,朝堂上进前见君,就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谋划国事,尽忠竭力。既见而退了下来,他就检讨自己:是否未尽到责任?自己的言行,是否有过失?殚思竭虑,弥补过错。君王有美好的德行,想做善事,就极力辅助,竭力成全。如果君王有未善之处,甚至恶行,就要起而纠正,努力补救。君子如能这样奉事君王,君王自然洞察忠诚,以义待下,所谓君臣同德,上下一气,犹如元首和四肢百骸一体,君享其安乐,臣获得尊荣,上下自能相亲相爱了。最后引《诗经·小雅·隰桑》这一段诗句,是借男女深厚的爱情表达臣子对君王的敬爱之情。君臣关系到了这种程度,政治还能不好吗?国家还能不太平吗?

中国历史上事君之道做得最好的当是三国时的诸葛亮。诸葛亮自出草庐,决心献身国家,为光复汉室、扶翼正统而奋斗,忠心耿耿,可昭日月。诸葛亮曾经为刘备制定了一系列统一天下的方针、策略,辅佐刘备振兴汉室,建立蜀汉政权,形成了与曹魏、孙吴三足鼎立的局面。至章武三年(223)二月,刘备病重,召诸葛亮与李严,托付后事。刘备对诸葛亮说:“你的才能是曹丕的十倍,必定能够安顿国家,终可成就大事。如果嗣子(刘禅)可以辅助,便辅助他;如果他没有才干,你可以自行取度。”诸葛亮涕泣地说:“臣必定竭尽股肱的力量,效法古人忠贞的气节,直到死为止!”刘备又要刘禅视诸葛亮为父。延至四月,刘备逝世,刘禅继位,封诸葛亮为武乡侯,开设官府办公。不久,再领益州牧,政事上的大小事务,刘禅都依赖于诸葛亮,由诸葛亮决定。《出师表》是诸葛亮在北伐中原之前给后主刘禅上书的表文。为了实现全国统一,诸葛亮在平息南方叛乱之后,决定北上伐魏,夺取凉州。临行之前上书后主,阐述了北伐的必要性以及对后主刘禅治国寄予的期望,言辞恳切,劝勉后主要广开言路、严明赏罚、亲贤远佞,以此兴复汉室;同时也表达自己以身许国,忠贞不贰的思想感情。此后,诸葛亮为实现统一大业亲率大军北伐,出斜谷道,据武功五丈原(今陕西省岐山南),屯田于渭滨,与司马懿对于渭南。司马懿曾向蜀汉使者询问诸葛亮的睡眠、饮食和办事多少,不打听军事情况,使者答道:“诸葛公早起晚睡,凡是二十杖以上的责罚,都亲自审核;所吃的饭食不到几升。”司马懿事后告诉人说:“诸葛孔明进食少而事务烦,他还能活多久啊?”诸葛亮分兵屯田,在魏国境内与魏国百姓共同种粮自给自足,打算长期驻扎下去,却因过于操劳而病重。建兴十二年(234)八月,诸葛亮病故于五丈原,享年五十四岁。杨仪等率军还,姜维等遵照诸葛亮遗嘱,秘不发丧,缓缓退军。司马懿率军追击,见蜀汉军帅旗飘扬,孔明羽扇纶巾坐在车里。司马懿怀疑是孔明用计诱敌,赶紧策马收兵,于是便有“死诸葛吓走活仲达”一事。可见,诸葛亮确实是因为身心交瘁、积劳成疾才死于军中的。诸葛亮从隆中出山至病逝于岐山五丈原军中,忧国恤民,忠于蜀汉,起思安,居思危,夙夜操劳近三十载,把毕生精力贡献给了蜀汉事业,实现了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铿锵誓言,赢得了后人的景仰和推崇。在中国历史上,诸葛亮是智慧的代表、忠臣的楷模。

丧亲章第十八

原文

子曰:“孝子之丧亲也,哭不偯[1],礼无容[2],言不文[3],服美不安[4],闻乐不乐[5],食旨不甘[6],此哀戚之情也[7]。三日而食,教民无以死伤生。[8]毁不灭性[9],此圣人之政也。丧不过三年,示民有终也。[10]为之棺、椁、衣、衾而举之[11];陈其簠、簋而哀戚之[12];擗踊哭泣[13],哀以送之[14];卜其宅兆[15],而安措之[16];为之宗庙,以鬼享之[17];春秋祭祀,以时思之。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18],死生之义备矣[19],孝子之事亲终矣。”

注释

[1]偯(yǐ):哭的余声曲折委婉。不偯:是指哭的时候,哭声随着气息用尽而自然停止,发不出悠长的哭腔。

[2]容:仪表,仪容。礼无容:是说丧亲时孝子的行为举止不讲究礼仪容姿。

[3]文:有文采,指文辞方面的修饰。言不文:是说丧亲时孝子说话不应讲究文辞修饰,辞藻华美。

[4]服美:穿着艳丽的衣服。服美不安:是说孝子丧亲时穿着华美的衣服会于心不安,按照丧礼规定要穿缞麻。

[5]前一“乐”字读yuè,指音乐,后一“乐”字读lè,指快乐。闻乐不乐:丧亲心中悲哀,孝子听到音乐也并不感到快乐。按照丧礼规定,孝子在服丧期内不得演奏或欣赏音乐。

[6]旨:美味的食品。食旨不甘:孝子丧亲时即使吃着美味的食物也会因为哀痛而不觉得好吃。

[7]哀戚:忧愁,悲哀。

[8]“三日”二句:《礼记·间传》:“斩衰,三日不食。”丧礼规定,孝子三天之内不进食,三天之后即进粥食。如果因为哀痛长久不吃饭而伤害活人的身体,也与孝道不合。

[9]毁:破坏损害,指因悲哀而损坏身体健康。性:命。毁不灭性:指不能过分悲伤而损坏身体,危及生命。

[10]“丧不过”二句:孝子为父母之死服丧不超过三年,教民行孝,在礼制上是有终结的。

[11]棺、椁(ɡuǒ):古代棺木有两重,里面的叫棺,外面的叫椁。衣:寿衣。衾(qīn):被子,此指为尸体入殓时盖的大被子。

[12]簠(fǔ):古代祭祀时盛放黍、稷、粱、稻等饭食的器具,基本形制为长方形器,盖和器身形状相同,大小一样,上下对称,合则一体,分则为两个器皿。簋(ɡuǐ):古代祭祀用于盛放煮熟饭食的器皿,圆口,双耳。陈其簠、簋而哀戚之:丧礼规定,从父母去世到出殡入葬,死者的身旁都要供奉食物,用簠、簋、鼎、笾、豆等器具盛放,此处只举“簠、簋”为代表。

[13]擗(pǐ)踊(yǒng):擗,用手拍胸。踊,以脚顿地。

[14]送:指出殡、送葬。

[15]卜:占卜。宅:墓穴,阴宅。兆:墓地的界限。

[16]措,或作“厝”(cuò),二字可通,安置,措置。安措:停放灵柩待葬或浅埋以待正式安葬。

[17]“为之”二句:根据古代礼制,父母安葬后,要建家庙或宗祠,三年丧礼结束后移灵于宗庙,以鬼神之礼祭祀。

[18]生民:人民。本:根本,指孝道。

[19]义:此指礼仪制度。

译文

孔子说:“孝子丧失了父母亲,要哭得声嘶力竭而发不出悠长的哭腔,举止行为失去了平时的礼仪容姿,言语没有了条理文采,穿上华美的衣服就心中不安,听到美妙的音乐也不快乐,吃美味的食物不觉得好吃,这是做子女的因失去父母而悲痛哀伤的表现。丧礼规定,父母去世后三天,孝子应当开始吃饭,这是教导人民不要因为哀悼死者而影响了生者的健康。不能过分悲伤而损坏身体,危及生命,这是圣人的为政之道。孝子为父母服丧不超过三年,教民行孝,在礼制上是有终结的。办丧事的时候,要为去世的父母准备好棺、椁、穿戴的衣饰和铺盖的被子等,妥善地将遗体装殓好;陈列摆设簠、簋各类祭奠器具,盛放上供的食物,以寄托孝子的哀痛和悲伤。出殡的时候,捶胸顿足,号啕大哭,悲痛万分地出殡送葬。占卜墓穴吉地,妥善地加以安葬。兴建祭祀用的家庙或宗祠,三年丧礼结束后移灵于宗庙,以鬼神之礼祭祀。以后按照时令举行祭祀,以表达孝子无时不思念亡故的亲人。父母活着的时候,以爱敬之心奉养父母;父母去世之后,以哀痛之情料理后事。能够做到这些,人民就算尽到了孝道,养生送死的各种礼仪才算是完备了,也才算是履行了作为孝子侍奉亲人的责任和义务。”

解读

本章讲亲人去世后孝子应行孝。首先,孝子要尽哀戚之情,要遵守三日而食,丧不过三年的礼制。这些礼制既能表达丧亲之哀,也体现了不以死伤生,丧而有终的精神。文中接着讲述了孝子应做的事情:入殓、供祭、哭送、卜墓、落葬、入宗庙和春秋祭祀。做好这一切事情,就尽到了孝子的责任和义务。最后文中总结道:对于亲人,活着时要爱敬,亡逝后要哀戚,人的立身之道、死生之理尽在于此。儒家历来十分重视为死者送终,在《论语·子罕》中,孔子说到人生的几件大事:“出则事公卿,入则事父兄,丧事不敢不勉,不为酒困,何有于我哉?”丧事为其中大事之一。《孟子·离娄下》:“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荀子·礼论》:“丧礼者,以生者饰死者也,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也,故事死如生,事亡如存。”

这里提到三年之丧的问题,是古代礼制中居丧制度的规定,对孝子在亲人去世后的服饰、言容、居处、娱乐、饮食等都有详细的规定。为什么说要三年?《论语·阳货》宰我问孔子:“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宰我问孔子:“父母死了要守丧三年,从上古行到现在,很古老了。三年什么都不能动,那么什么都会坏的。像稻谷一样,旧的割掉了,新的又长起来,时令改变了,岁月换了,我看守丧一年就够了。”孔子说:“父母死了,你认为过了一年就可以去听歌跳舞,你觉得心安吗?”宰我说:“心安啊!”孔子说:“你心安,你就照你的办法去做吧!一个君子,父母死了居丧,内心思念悲愁,吃饭都没有味道,听到音乐也不快乐,睡觉都睡不好,所以三年之中,没有礼乐。我现在问你一年能不能心安,你说能心安,那你去做好了,没必要提倡改为一年。”宰我走后,孔子告诉其他弟子,宰我这个人一点良心都没有。小孩子三岁才能离开父母的怀抱。所以三年之丧,就是对父母怀抱了我们三年,把我们抚养长大的恩情的感恩回报,这对普天下的人是一样的。宰我这个人,他能够爱自己父母爱三年吗?孔子告诉我们,我们每个人都由父母所生,父母把我们生下来以后,我们起码三年离不开父母的怀抱。父母抱持、护佑、养育,孩子吃奶吃饭、拉屎拉尿都在父母怀里。直到三岁才慢慢离开自己父母的怀抱。这一养育之恩我们应该报答。所以行丧用三年的时间,是体现儿女对父母的报恩之情。

重视丧葬还反映在历代的法律之中,唐代法律就规定,居父母丧而嫁娶者,徒三年,已成之婚姻无效;居父母丧而为他人主婚者,杖一百;充当媒妁者,杖八十;居父母丧期间生子者,徒一年。当然,历史上也有以孝道欺世盗名者,有名的如东汉的赵宣。《后汉书·陈王列传》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叫赵宣的人,在葬亲后没有关闭墓道,一连二十多年都住在墓道里,因此成了著名的孝子,名气很大,于是郡长官将他举为孝廉,推荐他做官。后来新上任的刺史陈蕃慕名前来拜访,却发现他有五个不到二十岁的儿女,都是在墓道守丧期间与妻子所生,这就说明他违反了居丧期间夫妇不可同房的规定,于是大怒,立即剥夺了州郡给赵宣的各种荣誉称号,宣布其罪状,并把他囚禁起来,给他以惩罚。赵宣本想以居丧持久来哗众取宠,却不料身败名裂,成了天下的笑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