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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服务起名(阳新县殡仪馆 你真的知道吗?)

发表于:2023-05-09 15:49:07 来源:村晓起名网 浏览:

(范婷婷 华少)

富河在线了解到,阳新县殡葬管理所始建于1976年10月。由咸宁地区民政局拨款15万元,在兴国镇七里岗太泉垴征地100亩,建起火葬场房一栋。内设有遗体整容室、遗体告别室、骨灰存放室、观察室、火化间、礼堂等,并建有办公楼、宿舍楼各一栋,建筑面积1180平方米。1978年5月建成投入使用,时有在职人员9名。1979年6月殡管所为适应计划经济需要,从遗体火化业务角度,经主管局同意又名为“火葬场”,同属一个单位,一套班子,形成一个单位两块牌子。

阳新县殡仪馆 你真的知道吗?


阳新县殡仪馆,位于“阳新县革命烈士陵园”后北侧,始建于1988年,1992年建成投入使用,时有在职人员6名。建筑面积400平方米,为丧户提供遗体停放、冷藏、包扎、整容、运送及丧葬用品服务等业务,1994年3月成立社区服务中心,于殡仪馆合署办公。

1999年8月,民政局为了强化殡葬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搞好遗体接送运输,经县政府同意,相继成立了“阳新县殡葬改革稽查中队”和“阳新县殡仪车队”。办公地点分别在县收容遣送站和县殡仪馆。殡管所、殡仪馆、社区服务中心、殡葬改革稽查中队和殡仪车队均隶属民政局管理,业务由局社会事务科指导。

胡家汉介绍:2003年6月,县政府批准将殡管所、殡仪馆、社区服务中心、殡葬改革稽查中队和殡仪车队合并成立“阳新县殡葬管理所”,晋为副局级单位,隶属民政局管理。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行政办公室、火葬场、殡仪馆、宝风公墓区、殡葬执法大队,共有在职人员79人。

时间又到了2012年5月,阳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报县委同意,阳新县殡葬管理所更名为阳新县殡葬管理局。

2012年9月阳新县委领导、民政局党委领导及直属单位有关人员举行“阳新县殡葬管理局”正式挂牌仪试

2019年5月阳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报县委同意,阳新县殡葬管理局更名为阳新县殡仪馆。

胡家汉称,2019年9月阳新县民政局党委领导及直属单位有关人员举行“阳新县殡仪馆”正式挂牌仪式。

富河在线为你整理出该单位发展的脉络

1976年

10月 县革命委员会推行殡葬改革,专项拨款,由咸宁地区民政局拨款15万元在兴国镇城南七里岗太泉垴兴建火葬场,占地100亩,设计火化车间1栋及配套房屋1栋 ,燃油焚尸炉2座,整容室、化妆室、办公房、职工宿舍两栋,建筑面积1277平方米。


1978年

5月 火葬场建成投产。5月16日县革命委员会向全县发出了《关于殡葬改革的通知》通知要求,国家干部、工人去世后要带头实行火葬。首位火化者为县革委会政工组宣传小组(宣传部)的干部李奋。全年火化遗体45具,其中干部23具,工人11具,农民11具。


1985年

1月 经县民政局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在火葬场内设立阳新县殡葬管理所,原火葬场隶属县殡葬管理所。当年火化遗体110具,首次突破百具关。


1988年

12月 阳新县殡仪馆动工兴建在阳新县原革命烈士陵园内。之前,我县单位职员去世后,追悼会多设在逝者工作单位的礼堂进行,现在追悼会则在殡仪馆、殡管所专设的追悼厅举行。当年火葬场火化遗体105具。


1992年

1月 殡仪馆建成使用,有殡仪服务楼房1栋,建筑面积350平方米,总投资21万元。

2月 县政府办发文对境内划分了火化区和土葬改革区,规定:兴国、富池、浮屠、综合、军垦、荆头山、半壁山、宝塔湖、省地厂矿企业等列为火化区,其它乡镇场列为土葬改革区。

9月 成立阳新县社区服务中心,与殡仪馆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负责制,为企业单位。殡葬管理所增设公墓区,选址在原火葬场内,规划面积60亩,当年火化遗体149具,创阳新历史记录。


1993年

1993年,全县有公墓区7处,县局在城南太泉垴建立经营性公墓区,面积60余亩,分普通墓区、中等墓区、豪华墓区,促进了城区乱葬的现象。

殡葬所建成办公楼一栋,配有办公室6间,会议室、职工食堂各一间,有馆长1人、副馆长1人、职工29人。当年火化遗体111具。


1994年

4月 在县委县政府组织下,成立阳新县殡葬改革协会。由于县殡仪馆在殡葬改革工作中成绩突出,被省民政厅评为“湖北省殡葬改革先进单位”。当年火化遗体141具。


1996年

殡葬管理所固定资产48万元,殡仪馆固定资产40万元。

6月 县委、县政府为了贯彻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湖北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在全县推行殡葬改革,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阳新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民政局长王贤田任办公室主任。


1998年

县委县政府1998年3月10日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徐新斌为组长,由县政府办、政法委、城建委、监察局、人事局、劳动局、土管局、工商局、林业局、卫生局、公安局、广播电视局、民政局13家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阳新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由县政府报省民政厅批准,省民政厅以鄂民事发[1998]23号文批准为阳新唯一的合法经营性公墓,取名“宝风公墓”,由县殡葬管理所管理经营。


1999年

县委、县政府为了切实贯彻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湖北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决定将这年的6月22日定为“火化界定日”,在本地域死亡的人员遗体一律实行火化。

县殡葬改革小组、县民政局党委为了强化殡葬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做好遗体接运工作,相继成立了“阳新县殡葬改革稽查中队”、“阳新县殡仪车队”,执法人员由原“阳新县收容遣送站”工作人员组成。县殡葬管理所、县殡仪馆、县殡葬改革稽查中队、县殡仪车队均隶属县民政局管理,业务由民政局社会事务科指导。

当年火化遗体2064具,相当于前20年火化遗体的总和,使全县总火化率由原来的7%左右迅速飙升至80%左右,是过去的10倍,一举扭转了几千年来棺木土葬的旧俗。


2001年

8月 县委、县政府为适应新时期殡葬改革的需要,将阳新县殡葬管理所(原火葬场)、阳新县殡仪馆、殡葬执法稽查中队、殡仪车队合并成立新的“阳新县殡葬管理所”升格为县民政局主管的副局级事业单位,实行殡葬改革于服务规范化管理。被阳新县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集体”、“先进单位”。


2003年

6月 殡葬管理所、殡仪馆、社区服务中心、殡葬改革、稽查中队、殡仪车队进行合并。

7月 举行了“阳新县殡葬管理所”挂牌仪式,晋为副局级单位,隶属民政局管理。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行政办公室、火葬场、殡仪馆、宝风公墓区、殡葬执法大队,有在编在册干部职工77人。

履行全县遗体接运、整容化妆、尸体冷藏、遗体告别、火化、骨灰存放、公墓安葬,冷藏棺出租实行上门服务,实现殡仪服务全程化。殡葬管理所建成公墓仿古办公楼一栋,面积100平方米。被阳新县县委县政府评为“计划生育先进单位”、“民政工作先进单位”。


2004年

根据公墓发展需要,经单位支部研究决定并报民政局同意,投资10万余元,扩建公墓二区,有400余墓穴。并将殡葬执法稽查队、殡仪车队由老殡仪馆迁至殡葬管理所办公。被阳新县民政局评为“先进单位”、“先进党支部”。


2005年

3月 投入140万元建设殡仪馆综合楼,建筑面积1170㎡,建成三间悼念厅、遗体冷藏室、解剖室各一间,业务值班室、办公室共四间,并于次年4月竣工投入使用。全年遗体火化2334具,较好完成殡葬改革目标,被阳新县人民政府评为“先进单位”。


2006年

公墓三、四、五、六、七区建设投入60万元,八角亭投入20万元,有墓穴1100余冢,分超豪华墓、豪华、中档、普通等多档次,墓型达20余种,碑记材料由青石、花岗石、大理石等石材制作,设计新颖,工艺精良,极大的满足了客户的需求,增加收入20万元。

加强殡葬执法力度,没收兴国镇制造商王某棺木数具,香粉数吨,并在阳新电视台进行了曝光教育。

全年火化遗体2250具,被阳新县人民政府评为“先进单位”。


2007年

殡仪拣灰炉车间建设投入60万元,并购买拣灰炉35万元,于当年投入使用。

进行“殡改宣传月”活动,在清明前一个月,利用宣传车在全县各镇、村进行殡葬政策宣传。对违法土葬案件,做到了随发现,随立案,随调查,严格办案要求。

全年火化遗体2511具,被中共阳新县委政法委员会评为“政法工作先进单位”。


2011年

为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殡葬管理工作的通告》,推动我县殡葬改革工作持续发展。


2012年

5月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报县委同意,县殡葬管理所更名为县殡葬管理局。

9月 县委领导李朝强、局党委全体领导来我局举行“阳新县殡葬管理局”正式挂牌仪式,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挂牌仪式。


2014年

公墓八、九区建设投入94万元,绿化30万元,宝风公墓石质门楼投入16万元,有墓穴1900余冢。变压器从原来50千瓦增容到150千瓦,进行了安全监控系统招标。


2015年

12月 向县发改局申报殡仪馆建设及火化炉环保改造项目纳入“十三五”计划,规划总用地面积12010.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绿化率35%,通过项目的实施,使项目最高殡殓服务能达到5110具/年。总投资28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配套资金65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150万元。

为切实加强殡葬管理局档案的管理,提高档案管理质量,经局支部会研究决定成立阳新县殡葬管理局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殡管局局长胡家汉、殡管局书记徐慧芳担任,并将档案达标提入工作议程。


2016年

1、生态墓园建成,投入40万元,树葬、草坪葬墓穴200余冢。清明节开展“安全、文明、生态”祭扫活动,提倡用鲜花置换鞭炮,倡导万人签名送鲜花、制定应急预案,设立领导小组。

2、投入42万元,完成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

3、组织8人分4批次,到黄石市殡仪馆学习业务技能操作培训。

4、殡仪馆和火化炉改造项目完成详细规划及初步设计,向阳新县档案局申报晋升省一级工作目标,殡管局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被阳新县民政局党组评为“先进单位”。


2017年


3月24日成立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投入15万元建立档案室,规范我局多年来档案管理工作,在遗体接运、殡仪服务、火化、公墓销售、骨灰安装等殡葬法规政策、党建、基础建立、行政中心工作等业务档案统一归档,通过了省一级档案合格标准的评定验收。

4月初,根据县委、民政局党组的要求,殡管局党支部组织15名党员入驻富池镇五庄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结对帮扶32户贫困户,入户走访掌握困难情况,开展落实政策、物质慰问、联系就业岗位等帮扶措施,解决了帮扶对象户的实际生活困难,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

6月份,报请民政局党组同意,经县公安部门批准,在我局设立民警室,8月份开始正常运行,进一步确保安全工作。投入42万元对殡仪馆火化间、公墓区、行政办公室全覆盖安装安全监控系统。投入12万元对职工食堂进行全面改造装修,11月初已正式营业,解决了职工和顾客的进餐问题。


2018年


2月10日下午,316省道枫林段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接民政局党组通知后,殡管局成立事故处置应急小组,全体干部职工日夜奋斗在各自岗位上,经过5天5夜的处置工作,妥善处理好10具遗体的穿衣、整容、化妆、遗体火化等服务工作,得到了丧属和群众的好评。

4月审定《殡仪馆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并挂网招标。

5月殡仪馆建设工程设计招标。

6月完成殡仪馆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图纸。并办理了殡仪馆改扩建项目规划和建设许可证。

10月完成湖北省经营性公墓合规性审验登记工作,完成了殡仪馆建设项目的地质勘测和土地证、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12月殡仪馆建设项目进行了施工设计、造价、图审计火化设备的招标。

2019年

5月9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报县委同意,县殡葬管理局更名为县殡仪馆。

根据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报“十三五”民政专项建设规划储备项目方案的通知》精神,经过县殡仪馆支部多次论证,报县民政局党组批准,我局于2015年12月正式向县发改委申报了“阳新县殡仪馆建设项目”,期间,该项目通过专家设计和可行性报告,总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总投资2800万元。最高殡殓服务能力达到5110具/年。2017年9月县发改委审批通过该项目实施,造价预算2666万元,财政评审预算2443.95万元。2019年6月通过招投标,其中招投标工程价格是2253.32万元,火化设备4台408.8万元。工程已于2019年7月1日正式开工,建设期限为240天,主体建筑共7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