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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易经起名(从《道德经》视角看唐山打人事件)

发表于:2024-03-08 17:47:50 来源:村晓起名网 浏览:


从《道德经》视角看唐山打人事件

文/小水滴

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

——《道德经》第46章

引子:唐山打人事件,当事人祸和咎的关键在于欲得、不知足。今天,我们从《道德经》视角审视此事件:

(一)打人者角度

1.强梁者不得其死。

2.坚强者死之徒。

3.夫兵者,不祥之器。夫乐杀人者,则不可得志于天下矣!

4.勇于敢则杀。

5.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

6.知足不辱,知止不殆。

(二)受害者角度

1.盖闻善摄生者,以其无死地。

2.柔弱胜刚强。

3.光而不耀。

4.五色令人目盲。

(三)社会大众角度

1.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2.不善人之者,善人之资。

3.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

(四)小结:有道和无道

1.天下有道。

2.天下无道。

(五)启示:六个字

1.静。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清静为天下正。

2.谦。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

3.柔。柔弱胜刚强。弱者道之用。

4.和。和光同尘,光而不耀。

5.慈。天将救之,以慈为之。

6.爱。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