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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洪起名(浩浩微山湖,汤汤润苍生:山东湖团移民在沛县的分布情况)

发表于:2023-05-09 16:07:20 来源:村晓起名网 浏览:
浩浩微山湖,汤汤润苍生:山东湖团移民在沛县的分布情况

灾民来沛县的特点是结团而来,聚团而居,从灾民变成了团民。团民来到湖西后,进行开垦荒地,经南河道总督庚长批准,对北起沛县与鱼台县边界,南至铜山县荣家沟之间的土地进行丈量,依距湖内水岸线的距离划分为三个级差的土地。

离水岸线远的,受害少,收成好,划为上则地,年租金80;其次为中则地,年租金70;最后为下则地,年租金60。在这些团中,唐团、北王团的地最好,多为上则地。

浩浩微山湖,汤汤润苍生:山东湖团移民在沛县的分布情况

1、唐团的情况


1855年,黄河在河南兰考决口后,下游荷泽地区的郓城、鄄城、嘉祥、钜野等县深受其害。9月,作为巨野县获麟集人的唐守忠率团来沛,驻扎在大屯。他们的组织形式仍延用在原籍组织团练的做法称为:团,首领称为团董,团以团董的姓氏命名,谓之:唐团。

他们将大屯四周挖成护城河,成为易守难攻的圩子,其余村庄向北分布绵延达十公里。西北最远处为杨屯镇境内的卞庄、刘官屯、西陶官屯、西中山等村;东南最远处为大屯镇境内的徐庄村。

浩浩微山湖,汤汤润苍生:山东湖团移民在沛县的分布情况

唐团之所以选择在大屯驻扎,作为团董的唐守忠,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这一地段一是距离沛县县城夏镇较近,便于与县衙沟通与联系;二是历史上受沂蒙山区泻水淤塞较重,形成地势高、滩涂多、好开发的有利条件;三是,距离位于湖东侧的运河较近,方便出行和对外联络。

在沿湖荒芜的湖岸线上,并不是全分布湖团的村庄,还有不少土著的村庄坐落。如王团北、唐团西侧的张庙、赵湾村,就是沛县土著人的古村落。

唐团的村庄主要有:大屯圩、曹家圩、小屯圩、孔家圩、姚家圩和卞家圩等六圩,辖刘官屯、北陶官屯、西陶官屯、大山湾、北丁官屯、张圩子、后陈官屯、西仲山、东仲山、王庄、后杨官屯、前场、欢口、张庄、蒋海、张庄、杨官屯、张街、甘庄、公庄、张楼、任官屯、小屯、溪阁、许官屯、张油坊、夏官屯、三叉路、东丁官屯、小营、杨堂、庞孟庄、西明村、后大屯、东明村、六营、冯桥、徐庄、石大屯等村庄。

由于唐团把在大屯的总部建设的固若金汤,为了防备土著人和盗匪的袭扰,南边的赵团、北边的王团,也将首脑机关搬进了大屯圩。

唐团承租的土地有823倾12亩,其中上则地795倾92亩;中侧地27倾81亩,后来的土地远远超过这个数字。

浩浩微山湖,汤汤润苍生:山东湖团移民在沛县的分布情况

2、北赵团的情况


1856年,也就是黄河决口的第二年,赵团来进驻沛县。赵团,又称北赵团,是因便于与位于铜山境内的赵团相区分。团部驻地赵楼圩,团总赵其忠。辖安庄、小挖工庄、丰乐村、陈楼、李集、扈官屯、纪庄等,还有1984年因与山东村庄有湖田纠纷而划给山东的曹庄、挖工庄、大挖工庄、王庄、赵庙、张庄、佀楼七个村庄。

赵楼村筑有圩,虽然可抵挡些袭扰,但与大屯圩相比就略逊一筹。赵团不是湖团中最大的团,但其得益于良好的地利和区位,成为湖团中筑圩最多的一个团。其中有丰乐、曹庄、赵庙、赵楼、纪庄五个圩,这在客民和土著民中都是不多见的。

当时村庄能筑上圩的不多,要有雄厚的物质基础条件,有强有力管束机制。当时的敬安集(现在的敬安镇),在周围二十多个村庄中,是唯一有圩的村。村民们一旦住进有圩的村庄,晚上才能稍微睡个安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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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南王团的情况


团总王长振,山东曹州王楼人。称其为南王团,是因与位于龙固的北王团相区分。王团北与北赵团的纪庄村相连,南与铜山境内的(现为沛县的魏庙镇房村)于团相接,绵延超过十公里。

这一地段的特点是纵深宽、滩涂多,湖内可开发的土地量大,处于沛县的正南偏东。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当时的沛县县政府还在湖东的有夏镇,尚没有搬回湖西。

沛县土著人对湖团的驱赶活动一直在进行中,只是没有找到契机。作为当时的基层政府,没有同土著人一起进行驱赶。在驱赶活动中最为活跃的有沛民贡生张其浦、张士举,文生王献华,以及作为直接受害人的刘庄寨事主刘际昌(童生)。他们组成的控告班子,进京到都察院控告。

后来,刘际昌在其父刘士友被杀后,去京控告的途中又被人毒死。

同治四年(1865年),清政府委派到徐州围剿捻军的曾国藩一并处理沛民与客民的纠纷,也就是“湖团案”。

8月4日,曾国藩一到徐州,就接到了对客民的控告。曾国藩本打算将客民全部驱赶回原籍,后来又考虑到这些客民来沛县已经有十年的时间,村寨已成规模,再回原籍还会产生许多新的问题,就来了个折中的办法,实行少部分回去,大多数留下的做法。

具体为:

一是将南王团(在今天湖西农场、胡寨一带)通捻军涉案人员进行镇压,其余人员派兵押解遣返原籍。郓城等县设立相应机构,对团民的安家事宜进行管理。

二是继续设专门机构——湖田局对客民进行管理;

三是发还被占沛民土地,其余土地作为办学用田和公用土地,由学校和部队屯种;

四是将与捻军作战死亡的唐团团绅唐守忠(1865年9月,捻军邀他起义反清,他反而与捻军为敌,带领团练与捻军对抗。在战斗中失败,与其子唐锡彤、叔唐振海同时被俘。不听劝降,且诬骂义军,均被处死。清朝廷根据两江总督曾国藩的奏章,念他“忠君”,加道台衔,世袭两云骑尉职务,并在当地建立了专祠。)、唐振海、唐锡彤三人给予优恤并立碑建坊。

南王团迁走之后,所占土地,一部分发还沛县村民,另一部分供学校部队使用。其范围为辖高楼(今属微山县)、王楼、北七段、北九段(两村已废,旧址在今胡寨镇)和小四段村(今属微山县)三段(后归于团)、张阁等。

这些村庄,在现在的沛县湖西农场、胡寨镇,以及1953年划给山东的高楼乡境内。

历史有割不断的传承关系。昔日南王团所占土地的一部分,变成了公用土地,由学校和部队进行耕种,并一直延续着。解放初,这些土地大部分又被用作开办国营湖西农场,另一大部分仍然由部队开办农场,被地方称为张阁农场。第三部分是县农业局开办的农场,少部分作为沛县师范学校、县武装部的用地。

上世纪六十年代,沛微两县在微山湖上出现的湖田纠纷,其中就有因农场的用地问题。1965年4月,国务院致电华东局,要求其出面处理两省在这一地区的纠纷。华东局派出农办局长王健生带队的工作组进行调查处理,时间长达半年,最后处理意见也没有落实下去。

浩浩微山湖,汤汤润苍生:山东湖团移民在沛县的分布情况

4、 新团的情况

新团团部在唐团西侧,北与龙固王团相接。新团的范围东西并不是太长,但南北纵深很宽,这与当年开垦扩张能力强有关。新团也是最为悲壮的一个团,他引领湖田纠纷主旋律,贯穿湖田纠纷的全过程。

新团团总李凌霄,山东曹州举人,1857年来沛县设立新团。当时微山湖西岸的土地全部被湖团圈占完毕,新团是效法老团的做法来沛县避灾淘金,来后只好在王团外侧驻扎下来,开垦老湖团没有开垦的土地。这些土地的特点,一是远离微山湖,荒地少;二是贴近土著人的居住区,纠纷多。这些客观条件,造就了后来新团后来消亡的命运。

新团是一个很有攻坚能力的团,来后就大力围垦,在围垦中,与沛民撕杀不断。1859年,其团民攻破刘庄寨,杀沛民十三人。1862年,新团租了县湖田局400倾土地开垦。

1863年,新团团民再次将刘庄砦村民刘士友的别寨占据。刘士友邀请邻村村民联合起来攻打新团,新团寡不敌众,受到了损失。怨怨相报无穷期。当年夏天,新团伪装成清军,得以进入刘士友住的刘庄寨,对毫无防备的土著人中的中坚人士大肆杀戮,当场死亡三十二人。

1864年6月,沛民与其团民械斗中,打死二位团民。很少吃亏的团民,哪能蒙受这个耻辱,团董亲自赤膊上阵,再次攻破防备森严的刘庄寨,连杀沛民二十多人。仅仅五年的时间,一个刘庄寨就死六十多人。当时的村庄大的不多,在一个村庄中死这么多人,可以说是家家有灵堂,户户哭声急。

客民的这次攻打活动,终于引起父母官们的醒悟。漕运总督吴棠,命令徐州镇道带兵前去剿杀新团。清军对付外侮不行,对付团民绰绰有余,杀戒一开,瞬间千余团民成为冤魂。当时的政府若也能执政为民,何以使百姓受如此多的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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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军杀完客民之后,又将其所构筑的村寨全部平毁,并责令新团退出租用的湖田。通过对新团实际占有的土地丈量,已经达到500多倾。短短二年,新团比承租来的湖田多开发出100多倾,相当于现在几个村委会的耕地,从中一是看出当时新团的生产力有多强;二是湖田纠纷根本症结所在。

同治五年,也就是1866年,死后余生的新团团民又被驱逐出境。县湖田局将出租给新团的400亩湖田,交给在湖区纠纷积极参与处理的张士举承包;将新团多占的100多倾土地,收归成公田,然后分租给村民。这一地区仍称为新团,但从人员组成上,却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从原来的基本上全是客民,演变成多数为当地的土著人。

新团所包涵的村庄有:三河尖、黄圩子、谢庄、张庄、刘庄、能庄、候圩子、许庄、刘桥、小朱庄、朱大庄、六合村、刘桥、姚洼、二郎庙、朱庄、阎辛庄、吴宅子、赵庄、程圩子、朱王庄、霍庄、陈庄、王庄、王庄、张圩子、魏庄、孟庄、马庄、杨圩子、渠圩子、杨新庄、后洼、孔庄、顺成集、前魏庄、吴庙、孙井、豆庄、头道圩子、三道圩子、施庄、张庄、燕庄、南吴庙等村。这些村庄的名字和位置是依历史资料得来的,现在有的换了新名,有的已经消亡。如豆庄现在叫窦辛庄。

如今,在这范围内远不止这些村庄,其中有的是新迁来的,有的是从大村庄分出来的。这一范围包括了历史上的朱王庄乡、安国乡和龙固镇,可见范围是何等的大。

浩浩微山湖,汤汤润苍生:山东湖团移民在沛县的分布情况

5、 王团的情况


王团位于现在的龙固镇政府为中心向外辐射的几个村庄。团总王孚,字惠中,道光己酉年间的拔贡,山东巨野龙固集人。王团原为唐团的一部分,后从唐团分出,取名王团。因与位于湖西农场的王团好区分,又称北王团。

为保护团民的安全,防止土著人的驱赶和盗匪的袭扰,王孚率众建立龙堌集圩,仿古代的城池布局。龙堌集圩周长900步,圩墙建在高约2米、横截面为梯形的堤坝上,墙约一人高,称为海子墙,虽然是土墙,但有堞墙,便于防御。海子墙外,有又宽又深的两道壕沟,常年有水。

浩浩微山湖,汤汤润苍生:山东湖团移民在沛县的分布情况

圩子内为棋盘式大街。圩子寨门一关,俨然一座城池。在寨圩子中心偏东有公事房一座,人称公句子,作为王团的办公场所。后来为历届政府办公地点,1997年镇政府迁往新中心大街北侧,此公房为镇计生委办公室。

王团所辖村庄有姚桥、三里河、刘庄、奚阁、耿庄、前三里庙、后三里庙、二里庙、周庄等村。王团开始时承租土地205顷81亩。

浩浩微山湖,汤汤润苍生:山东湖团移民在沛县的分布情况

6、 于团的情况


于团驻地五段村,其建团晚于五段周围的赵团、睢团、王团。但却是湖团中的后起之秀,成为当时铜山县境内最大和最有影响力的一个团。于团团总于昶山(衍起)是山东巨野姚庄村诸生,因常为人排难解困,甚得民心。

前此来五段一带建立的上述三团便请他来沛组织湖团,故于昶山所建团名为于团,上述诸团公推于为总团总,领导、管理三个团。后来,于昶山的后人于兴地任于团团总之职。

浩浩微山湖,汤汤润苍生:山东湖团移民在沛县的分布情况

于兴地的父亲于凤五(又称于兆棠,字荫轩),原籍山东巨野邗阳人,曾在湘督张勋部下任团副,驻札长沙,后“衣锦还乡,雅赋归来”,住前六段村。徐海镇守使张星五委任其为铜北、沛南剿匪指挥官。

民国初,创办东民地方武装乡团。1913年,于凤五接其子于兴地为于团团总之职,遂迁居于五段村。1935 年他卸任后去天津投奔军阀褚玉璞, 1938 年病逝于家中。

后人为牢记于凤五的功绩,于民国四年(1915)为其设立功德碑,座落在五段村南门外圩壕石桥旁,另一碑为于团碑,立于民国十一年(1922)。碑文叙述咸丰初年从山东巨野来沛建立于团经过。碑阴上方镌“望若微阳”四字,表达在沛如见故乡之意。巨野在微山湖北,水之北为阳,微阳代表于团家乡巨野。

另一碑为曾国藩功德碑,又称曾碑,表达对曾国藩为在处理苏鲁两省移民纠纷中,将大多数移民授以居住合法化做法的赞扬。曾碑中的附记中还记述陶森甲、王梦龄、尹伯韩三人在处理移民纠纷,为民办事的功德,故又称“四名人碑”。

曾碑也立于民国四年(1915),故又称之为“三百(碑)单一孔(桥)”。

可以这样说,沛地曹州移民集居地有南北两个核心团,北有大屯唐团,团总唐守忠;南有于团,团总于昶山,形成的“铜沛移民”的基本格局。于团的总部,成为三个团的总部所在地。

于团属下主要村庄有:三段、王庄(原为王团)、林庄、高庄、周庄(原为王团)、后场、厉场、周庄、大四段、袁庄、前四段、五段、六段、前六段、七段、张庄等。

于团的承租的土地有294倾3亩。其中上则地212倾54亩;中则地81倾49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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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侯团和刁团的情况


在在这里,候团与刁需要多介绍下。因为这两个团的灾难也更多些。

在铜山县北部,微山县西侧有一重镇叫郑集。郑集扼守徐州市的北大门,受徐州的辐射,微山湖的滋润,历史上就相对富庶。灾民来到郑集体东的微山湖边开垦荒地,北边与于团相邻,因团董姓候,取名候团。

候团的这种开垦,一是累,要重新建立好排水系统,还要阻挡湖水的浸蚀;二是险,腹背受敌,东面要受湖匪的袭扰,南面与西面又有土著人的驱赶活动。有的受不了苦的灾民,就在1859年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参加抢劫郑集的活动。在抢劫活动中,还杀死郑集的村民。

大清朝再无能,对发生在眼跟前的抢劫活动也不能不管。徐州道台接到铜山村民的投诉后,派出人员对参加抢劫活动的候团的团民进行惩处,把其他团民驱逐赶原籍。为了安抚其他团民的心,又能收到些租金,铜山就采取了另外挑选团董,招民垦荒。所挑选的团董姓刁,所以称为刁团。

刁团的命运更为悲惨。1865年9月,捻军攻打到微山湖地区,虽然没有攻打开徐州城,但周边县城却多被洗劫一空。其中就有刚搬到微山湖东岸夏镇才十年的沛县县城,也被攻破,造成沛县县城又从湖东岸搬回湖西岸。

捻军在微山湖地区虽然存在时间不长,但造成损害却非常严重。在微山湖西岸捻军攻破了辛家寨、边马、郑集等处,并将指挥机关住在了湖团内。10月,捻军撤离微山湖地区。

徐州府县官员到各湖团进行调查,得知捻军主要首领牛洪、赖文光、任柱等都住在刁团。刁团和王团的房屋、粮草、器具等均完好如故,而其他六个团,有的凭借圩寨抵抗捻军,有的寨破惨遭洗劫杀戮,于是就认为土著人对这两个团的控告是正确的,确实有与捻军过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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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德政碑)

1865年12月底,曾国藩采取了对刁团、王团制裁措施,明确:在1866年正月15日前,刁团与王团人员全部迁回郓城等原籍;若不走着,正月16日这天,就派出清兵进行剿办,并由清兵驻扎二团内,“以资弹压”;对在逃的王团团董王长振进行通缉。

寒冬腊月,刁团的团民拖儿带女,要回到几百里外的原籍重建家园。回迁的路上,有客民白眼,有清兵的押解,真是哭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

刁团有土地123倾,比1857承租的58倾58亩多出了一半还多,加上王团的土地共721倾。在对这些土地的分配上,又出了很多枝节。第一次分配时,铜山分得22倾,沛县分得250倾。

看来铜山吃亏了,实际是刁团位于铜山境内,王团位于沛县和铜山之间,依照就近划分的原则,铜山也应当少得。后来,土著人真的能拿出有四至位置的土地证的不多,就又将下余的土地进行第二次划分,铜山分得313倾,沛县分得398倾。

后来刁团的土地也由铜山作为公田管理,由部队、学校等耕种。延续到现在,就是现在的国营沿湖农场周边的土地。这一地区基本上没有团民居住,多为土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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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睢团

团部驻地在今铜山十段村,曹州林庄人睢希昭曾任团董。初建村庄为姜站、甄庄、老圩子、张庄、李庄等,因村庄较小,后统称十段。开始承租土地75倾中则地,同治四年丈量时多出34倾7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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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赵团


团民较少,仅赵段、戴海两村庄,位于睢团南。开始承租时有上则地31倾90亩,下则地11倾,同治四年丈量时,多出土地20 倾9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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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魏团的情况


团民来沛后,有一团为魏团,东与王团的相邻,南与新团相接。这个团远离沛县,沛县无力顾及,后来由山东的鱼台县进行管理,包括了阎集、萧庄、邵庄、桥庙、蒋庄、盛庄等村。